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6月11日,國新辦舉行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推動安全發展發佈會。應急管理部副部長宋元明在發佈會上回答封面新聞記者提問時表示,修改後的《安全生產法》明確了新興行業的安全監管職責,可防止部門之間互相推責而形成監管的“盲區”。
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將於今年9月1日施行。
宋元明表示,這次修改《安全生產法》將“三個必須”寫入了法律,進一步明確了各方面的安全生產責任,建立起了一套比較完善的責任體系。
“首先,明確了部門的安全監管職責”。宋元明指出,管行業必須管安全,修改後的《安全生產法》明確了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個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範圍以內對負責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監督管理。比如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民航這些部門,分別對各自的行業實行安全監管。但是應急管理部門既要負責對這些行業的綜合安全監督管理,同時也有直接監管的行業,比如冶金、有色、建材、輕工、紡織、機械、煙草、商貿這八大行業,還有危化品、煙花爆竹等。
針對近年來一些新興行業領域安全監管職責不明確的問題,修改後的《安全生產法》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業務相近的原則確定監督管理的部門,防止部門之間互相推責而形成監管的“盲區”。比如近些年來出現的“農家樂”,既涉及到旅遊,也涉及到餐飲,還涉及到農業農村,每一家的責任都不是唯一的,就按照修改後的法律規定,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業務相近的原則,指定一個行業部門來監督經營行為。
宋元明表示,修改後的《安全生產法》還明確了企業的決策層和管理層的安全管理職責。在企業裏除了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職都要根據分管的業務對安全生產工作負一定的職責和責任。他指出,很多企業裏面都有管生產的副總經理,這個副總經理不能只抓生產,不顧安全,抓生產的同時必須兼顧安全,同時抓好安全,否則出了事故以後,管生產的是要負責任的。
“當然,職能部門之間也要相互配合協作”,宋元明指出,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之間要相互配合、齊抓共管、信息共享、資源共用,這樣才能依法加強安全監管工作,讓部門之間既責任清晰,又齊抓共管,形成監管的合力。
封面新聞記者提問應急管理部。圖片來源:國新辦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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