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説,女人在婚姻中總是處於弱勢地位,因為她們會自然而然地把更多的個人時間精力都耗費在家庭中,讓家人有了一個温馨舒適的小窩,而自己最好的青春年華便在這其中漸漸流逝了。
所以在婚前,女人總是希望得到更多的保障和安全感。
而女人的母親尤其擔心女兒在嫁入婆家之後,受到像自己曾經受過的那種委屈,所以她們希望女兒有一個順遂如意的人生。
然而,蘇女士的母親在為爭取女兒的幸福而提出兩個條件之後,她的男朋友卻選擇了放棄她。
蘇女士的母親究竟提出了什麼難以接受的條件呢?
婚後不能讓婆婆對自己女兒索取
蘇女士的母親提出,女兒對自己的婆婆本就沒有情分,所以她也不應該負有贍養的責任和義務。
婆婆生病了,應該由自己的兒子來牀前牀後的照顧婆婆;婆婆遇到什麼事了,也應該由她的親兒子來解決,而不是什麼事情都要麻煩自己的兒媳婦。
蘇女士的母親之所以會提出這一點,並不是要朱女士對自己的婆婆撒手不管,只是想要替女兒把醜話説在前頭,因為就是在自己結婚之後成為了這個大家庭的保姆。
每天早上六點鐘就起牀,風雨無阻操持一家子的家務,準備一家人的早飯,然而即使如此她的婆婆卻總是嫌棄蘇女士的母親懶惰,於是蘇女士的母親在這個家裏受盡了委屈。
她苦熬了二三十年的時間,直到自己的婆婆去世,她才有了一刻喘息的機會,才真正的獲得了自由。
所以對於蘇女士的母親來説,從嫁入婆家開始就是噩夢的開始,她不希望自己的女兒會重蹈覆轍,於是她提出這一條件的本意就是為了保護女兒。
但是她的準女婿卻覺得兒媳婦理應孝敬照顧自己的母親,所以從內心裏無法接受這一個要求。
錢財交給會打理的女兒管
蘇女士的男友是一個花錢大手大腳的人,因為從小被家裏人寵着慣着,所以並沒有理財觀念,幾乎是每天掙多少錢就花多少錢。
所以,蘇女士的母親便提出,以後家裏的財政大權歸女兒管,因為蘇女士從小就很會攢錢,工作五年的時間就攢了30萬。
如果家裏由她來投資理財、掌管財政,那麼這個小家應該會過得更好一些。
而如果把財政大權交給女兒的男朋友,蘇女士的母親是萬萬不能放心的,畢竟在男人手裏的錢,很容易就無緣無故的打了水漂,到時候女兒的生活就會變得悽苦無比。
可是蘇女士的男友卻並不同意,他認為把財政權交給蘇女士,那就相當於把家裏的經濟命脈交給了她,自己花錢也就會變得更不自由。
他雖然想要與蘇女士結婚,但是並不想要受到束縛。蘇女士的母親在聽到蘇女士男友的這種回覆之後,便冷了心。
她意識到,這個男人並不是真真切切地愛自己的女兒,因為她連最起碼的保障都沒有給女兒。
所以,當那個男人提出與蘇女士分手的時候,蘇女士的母親舉雙手贊成。
都説薑還是老的辣,有時候不得不承認,中老年人看人的眼光是非常毒辣的,他們總能夠透過現象看本質,看穿一個人的真實面目。
蘇女士的男朋友看起來風流倜儻、一表人才,然而僅僅因為蘇女士母親提出的兩個條件,便選擇了放棄蘇女士。
蘇女士到這時才明白,在男朋友的心裏,自己根本就算不得什麼。
所以女人們也一定要睜大眼睛,不要被男人的花言巧語所矇騙。
如果他連一個最起碼的保障都無法給予你,那麼你又怎麼能夠指望他在婚後給你幸福呢?
一般來説,你把一個男人婚前對你的態度打五折,就是婚後他對你的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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