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非訴訟糾紛“一門式”受理
將物業管理嵌入基層社會治理
構建安全生產風險隱患舉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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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條例》今起實施!
3月9日,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佈會,市人大法制委等部門相關負責人對3月10日開始實施的《南京市社會治理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行解讀。作為全國首部以促進市域社會治理為主題的地方性法規,《條例》的頒佈實施標誌着南京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邁上法治化新台階。
新聞發佈會現場。圖片來源:南報融媒體記者 許琴
亮點一
確立市域社會治理領導體制
《條例》在第一章總則規定,建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雙組長領導體制。具體內容上,進一步優化了跨部門議事協調機制,比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方面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突發事件應對方面建立了應急管理委員會;落實到基層社會治理中,《條例》強化了社區黨組織統籌整合資源的統領作用,規定了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三委合一”工作機制,推動基層黨建與基層社會治理深度融合。
亮點二
“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經驗
寫入法條
記者注意到,“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這一新鮮經驗寫入了《條例》,作為破解基層社會治理瓶頸的創新機制。首先,對網格劃分、網格服務管理事項清單等基礎性事項作出規定;其次,規定專職網格員身份定位和基層執法快速反應機制,將網格化管理與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相互呼應,提高街道層面執法效率;再次,圍繞加強社區服務建設,明確網格聯動服務、“三官一律”進網格等事項。此外,為實現基層社會治理精細化、規範化、現代化,規定了鎮街社會治理職責,解決了街道辦事處重經濟建設、輕社會建設的問題。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要求。記者看到,《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雨花台區板橋街道孫家社區發揮創新網格化社會治理機制,組建網格法律服務團,開展“線上點對點”法律服務。通訊員 彭欣 南報融媒體記者 馮芃攝
亮點三
構建多元解決糾紛機制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姚正陸介紹,《條例》以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為目標,打通矛盾糾紛化解程序的運轉鏈條,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完善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建立各類調解組織、調解員數據庫和構建矛盾糾紛化解信息系統,運用智能化手段整合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力量,打通線上線下非訴訟糾紛解決渠道。其次,完善非訴訟糾紛導入銜接機制,設立非訴訟服務中心,打破部門壁壘,實現非訴訟糾紛“一門式”受理。再次,建立矛盾糾紛分流處置機制,破解程序空轉,明確化解矛盾糾紛多元機制的梯次,對訴前調解作出程序性規定,形成管理閉環,有效銜接和解、調解、行政裁決、行政複議、仲裁等非訴訟糾紛化解途徑。
亮點四
規範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路徑
社會組織是社會治理的重要主體之一,能夠促進社會協同、動員公眾參與、激發社會活力。條例重點發展參與基層羣眾自治、平安建設、公共服務和為特定羣體服務等專業型社區社會組織建設,同時還特別強調“黨組織健全”,突出黨的領導,具有鮮明導向性。同時,明確人民團體的橋樑紐帶作用,明確社會協同的方式和路徑。
亮點五
將物業管理嵌入基層社會治理
住宅小區治理作為社會治理的“最後一公里”,是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的關鍵環節。記者看到,《條例》根據民法典關於物業管理的最新精神和要求,將物業管理嵌入基層社會治理,推動物業服務企業融入社區治理,同時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社會治理責任和主體地位作出規定。
2020年度南京市職工職業技能大賽物業行業競賽舉行。南報融媒體記者 段仁虎攝
亮點六
建立安全生產風險隱患舉報制度
安全生產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結合今年南京安全生產城市創建工作,《條例》固化了我市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具體做法,構建了安全生產風險隱患舉報制度,實現公共安全保障的源頭預防。
亮點七
發揮了保險風險分擔作用
姚正陸介紹,為完善防災減災體系,《條例》建立了多層次公共安全風險分擔機制,加強巨災風險轉移,分散各類風險。同時,作出鼓勵性規定,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商業保險和參加互助保險,鼓勵保險理賠機構開展產品和服務創新,為預防和處置公共安全事件提供保險服務。
市公安局大數據中心民警在測試系統運行情況。警方供圖
亮點八
強化運用大數據助推社會治理的
理念和思維方式
圍繞大數據發展應用的迫切需求和發展趨勢,《條例》一方面強化突發事件的智能化應對,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民航、鐵路、水運、公路客運、軌道交通、公共交通等經營管理單位和各類互聯網企業、社會數據所有方應當為緊急救援提供實時數據支撐。另一方面加強智慧城市建設,強化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強調數據反哺,打通數據壁壘。此外,還對矛盾糾紛化解信息系統建設、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應用系統建設、四級社會治理綜合指揮系統建設作出規定,為矛盾糾紛化解、社會治安防控、公共安全保障等,提供了智能化支撐。
亮點九
創制的清單制度增加立法的剛性
記者注意到,《條例》列出的5項清單,既為實踐留下創制性空間,也為立法指明方向,增強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剛性。人民調解事項負面清單和行政調解事項清單解決調解效率問題,社區工作事項准入清單為社區減負增效,物業服務企業社區治理清單釐清物業服務企業社區治理權責邊界,網格服務管理事項清單加強網格精細化治理。
亮點十
突出“軟法”作用
《條例》突出“軟法”的作用。一方面加強社會規範建設,規定行業協會商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和行業信用管理,制定行業自律規範、職業道德準則,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依法完善居民公約、鄉規民約等行為準則,調動全社會參與社會治理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另一方面完善監督機制,保障國家法制的統一性,明確了行業主管部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加強對社會規範制定和實施情況的監督職責,使社會規範符合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則,在法治的框架內良性運轉。
內容來源:通訊員 路菲 肖日東 南報融媒體記者 許琴
圖片來源:南報融媒體記者 馮芃 段仁虎 許琴 通訊員 彭欣
來源: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