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會上,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表示,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由該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委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這是落實“愛國者治港”的一個重要制度保障。目的是要把反中亂港分子排除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管治架構之外,確保香港的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
對於有人質疑“擴大香港特區選舉委員會權力是‘民主的倒退’”,鄧中華回應,從實際情況來看,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立法會的部分議員,這樣的做法原來就有,香港市民對這一做法是比較熟悉的,不能説恢復過去的做法就是“倒退”,就不是香港民主政治制度循序漸進的發展。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鄧中華
鄧中華指出,建立資格審查機制,根據香港基本法等有關法律、解釋和決定以及香港本地的法律,對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這一做法與基本法所保障的香港居民的權利包括香港居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兩回事,不存在任何的矛盾和衝突。資格審查制度是為“愛國者治港”建立制度保障,確保香港在“一國兩制”的正確軌道上行穩致遠,這是香港居民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基本前提。
對於選舉委員會的調整,鄧中華介紹,根據這次全國人大決定設立的選舉委員會是一個新的制度架構。新的選舉委員會除了繼續提名並選舉產生行政長官以外,還負責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以及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的候選人。作出這一規定,主要考慮兩方面:
一是選委會是由香港社會的不同界別、不同階層的代表人士組成,他們具有廣泛的代表性,由這麼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來選舉產生立法會的部分議員、參與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提名,有助於突破某個界別、某個地區、某個團體的利益侷限性,補充現行制度下功能組別和分區直選代表性的不足,使立法會更好地代表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
二是由選委會選舉產生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部分議員,使得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在選民基礎上有了共同點,有利於行政和立法的順暢溝通,有利於鞏固基本法所規定的行政主導體制。
紅星新聞記者 吳陽 北京報道
編輯 陳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