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巴彥淖爾市監委對中國銀保監會法規部原一級巡視員蔡江婷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蔡江婷靠監管吃監管,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利用職務便利,違規購買金融機構股份獲利;夥同配偶以高價向金融機構出售股份方式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嚴重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蔡江婷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經巴彥淖爾市監委研究決定,將蔡江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蔡江婷簡歷
蔡江婷,女,漢族,1964年1月生,浙江東陽人,大學文化程度,1986年8月參加工作。
1986年8月至1994年6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管理司幹部、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4年6月至1998年8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司主任科員、合作金融管理處副處長、銀行機構管理處副處長;
1998年8月至2003年9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二司監管一處副處長,監管二處副處長、處長;
2003年9月至2006年5月,任中國銀監會銀行監管二部監管二處處長、監管四處處長、股份制商業銀行現場檢查處處長;
2006年5月至2008年3月,任中國銀監會銀行監管二部副主任;
2008年3月至2010年1月,任吉林銀監局副局長;
2010年1月至2014年9月,任中國銀監會銀行監管二部副主任;
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任中國銀監會法規部副主任;
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任中國銀監會法規部巡視員;
2018年3月至2018年9月,任中國銀保監會正局級幹部(機構改革,原任職務自然免除);
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任中國銀保監會法規部巡視員;
2019年6月至2021年10月,任中國銀保監會法規部一級巡視員;
2021年10月,被免去中國銀保監會法規部一級巡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