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老人遊香港被騙買瑪卡花10萬 兒子赴港討回9萬

由 睢風娥 發佈於 綜合

  香港可以説是購物的天堂,很多人都希望遊香港的時候買一些東西回去。近日,一老人遊香港的時候被騙買瑪卡竟花了10萬元。回去後,兒子得知此事,不遠萬里來到香港討回了9萬元。

  10月23日,華西都市報所報道的《在香港藥房買斤瑪卡刷掉10萬原是“斤”變“錢”來賣》,講述了費先生父親在港旅遊時,遭遇“天價”瑪卡,被刷走10餘萬港幣的事情,報道引起極大關注,23日,費先生親自赴港展開維權。

  10月24日中午,費先生第一時間從香港傳回消息,他告訴華西都市報記者,自己已經要回了9萬餘港幣的藥款。在同一時間,另一遭遇天價藥的內地遊客,從藥房要回全部藥款。

  在香港購物的維權羣裏,聚集着近百位在港購物遭遇陷阱,卻未能成功維權的遊客,而這兩則退款成功的消息,則為這些遊客注入了一針強心劑。

  維權行動 親赴香港

  帶着律師叫來警察,他追回大部分藥款

  10月23日晚,在深圳將六旬老父送上飛機後,奔波了一天的費先生終於停下來,他將自己的維權過程講給華西都市報記者,而這距離他父親在港遭遇天價瑪卡,正好10天。

  “一共要回了90000港幣,”費先生無不疲憊地告訴記者,從10月22日晚到深圳直至現在,他都沒好好歇一歇。10月23日早上6點,費先生帶着自己的父親從深圳過海關至香港,大約8點左右抵達父親購買瑪卡的藥行,等待了兩個多鐘頭後,藥行才開門營業。

  “我是做好準備到香港的,”費先生表示,他不但委託朋友在香港找好律師,而且還報警叫來警察,並投訴至海關,自己帶好所有的購物憑證,誓要維權到底。在藥店,講明緣由的費先生自然被店員質疑。和22日華西都市報記者採訪時一樣,藥房堅稱自己是和老費先生講好價格才將瑪卡切片的,並拒絕退貨。

  對此,費先生反駁表示,藥行裏有各種按斤、按兩、按錢賣的價格牌,在他看來,要偷偷換掉並不困難,同時,680一錢的瑪卡售價也有悖常理。

  “而且律師也指出,他們有涉嫌誤導性遺漏的不良營商手法,並説也在海關備案了,會繼續調查下去,”經過近兩個小時的膠着,在沒有購物現場錄音的情況下,雙方終於達成協議,扣去藥品的損耗和刷卡手續費,退還費先生90000港幣。

  據理力爭

  買高麗蔘“斤”變“兩”,夫妻追回所有藥款

  就在費先生帶着父親和藥店據理力爭的時候,福建的林先生和太太,也在尖沙咀的一間藥房裏要求退貨還款,最終他要回了自己的所有藥款。

  10月22日,林先生和太太在藥房被推銷購買高麗蔘,因為從“斤”變“兩”而被劃去10000多港幣。知道自己被坑了的林先生無心遊玩,他和太太一起,走訪了附近的其他藥店,獲得了高麗蔘的通常售價情況。

  “最好的都才100多塊錢一兩,有的店直接説給我打半折,”越想越窩火的林先生帶着小票和藥品於次日一大早趕到藥店。這次,他不但全程錄音拍照,而且擺出了周圍藥店的售價,在高於通常價格售賣的事實面前,即使已經被磨成粉,林先生還是成功地被退還了全款。

  事後,華西都市報記者試圖聯繫涉事藥房,無奈一直無人接聽。

  “我覺得這些藥店就是覺得我們遊客,沒時間慢慢耗,所以才這麼囂張,”林先生告訴華西都市報記者,因為堅信自己有理,所以他有勇氣維權到底。

  官方整頓 香港海關獨家回覆華西都市報

  專項行動打擊不良營商兩月9名藥房職員被捕

  面對藥房的天價藥陷阱,身在異地的遊客到底該如何應對?警察、消委會、海關,又都行使着怎樣的職能?帶着疑問,華西都市報記者獨家連線香港海關,得到海關的獨家回覆。

  香港海關在對華西都市報的回覆中表示,為打擊藥房的不良營商手法,從今年8月中旬開始,海關就展開了為期10周的“黃金戰士”行動。

  據介紹,在行動的第一階段,海關發現有2間藥房涉嫌使用低開高收的誤算手法,以“斤”變“兩”或者以“斤”變“錢”誤導顧客,榨取高昂收費,還有4間藥房涉嫌使用“以假亂真”手法,以外觀相似的產品充當知名品牌出售,行動中有9名藥房職員被捕。

  此外,華西都市報記者還發現,香港消委會也在8月對在港的7家藥房進行點名譴責,批評他們以極惡劣的銷售手法,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海關對每宗個案都會深入調查及蒐證,在足夠證據下,會作出檢控,”香港海關在回覆中表示,審訊期間,法庭可傳召涉案投訴人作供,供詞有助於決定是否將被告定罪。而以前也有內地投訴人赴港做供,令不法商户被定罪。

  而在香港的《商品説明條例》中指出,虛假商品説明、誤導性遺漏、餌誘式廣告宣傳、威嚇性的營業行為、先誘後轉銷售行為、不當地接受付款等六大不良營商手法成為主要打擊對象。《條例》中提到,任何人違反公平營商條文,可能受到刑事檢控,最高可處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5年。

  在去年12月的海關行動中,一間位於旺角西洋菜南街的藥店,店員以誤導性手法隱瞞藥材瑪卡的價格,直到切片後才告知顧客是680港元一錢,這被海關當場揭露涉嫌違反《商品説明條例》,被告最終被判囚6個月,緩刑3年。

  “香港海關會繼續採取行動,打擊藥房的不良營商手法。”香港海關在對華西都市報的回覆中這樣表示。

  律師建議

  妥善保存收據可提交交易慣例作為證據

  如何避免遭遇到天價藥,假如遇到又應該如何維權?對此,兩位專業律師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中國法學會客座教授陳軍律師在接受華西都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自由行遊客如果在港遭遇天價藥,那麼只能按照香港的法律規定進行處理。另一方面,訪港遊客並不清楚香港市場的情況,在購物前一定要多查詢、多比較。購買蔘茸海味時選擇信譽良好的商户,更加要避免在付款前藥品被店員切片磨粉等加工。如果用信用卡結賬,一定要看清數額後才籤賬,更要妥善保存收據以作為參考和證據。

  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表示,在按照香港的法律規定,消費者向消委會、海關等機構投訴舉報後,一方面相關機構會進行調解或者調查,另一方面,當商家和消費者就消費協議各執一詞時,在沒有錄音等證據的情況下,所購買藥品的通常價格和市場的交易慣例,也可以作為參考材料交給這些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機構。

  “畢竟688一錢的瑪卡,或者是380一錢的皇帝果,是有違通常價格的。”邱寶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