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治超新規出台 不合規車輛禁止通行

   公路治超新規出台,不合規車輛禁止通行!昨日,交通運輸部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以及《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方案》。《意見》中稱,將通過深入持續的綜合治理,基本杜絕貨車非法改裝現象,基本消除高速公路和國省幹線公路超限超載等,農村公路超限超載也將得到有效遏制。

  

  

  普及標準貨運車型

  根據交通運輸部等部門的新規定,自9月21日起,嚴禁雙排車輛運輸車進入高速公路;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規車輛運輸車通行,普及標準貨運車型。

  在超載超限道路執法標準方面,統一車輛限載標準。取消車貨總重超過55噸、平均軸載超過10噸和載貨超過車輛出廠標記載質量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

  在營運車輛准入管理方面,不符合相關標準規定的車輛,不得允許進入道路運輸市場。加強貨車營運資質清理,規範普通貨物、大件貨物和危險貨物營運資質分類許可。禁止大件運輸專用車輛從事普通貨物運輸。

  在清理和規範涉企收費方面,將全面清理涉及道路運輸企業和駕駛人的各類收費項目,堅決杜絕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行為。此外,將加強汽車維修市場監管,依法查處非法經營、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違法拼裝改裝和承修報廢車等違法行為

  綜合治理超載超限

  昨日,交通運輸部等多部門表示,2004年以來,各地、各有關部門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推進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近期在局部地區,貨車超限超載現象還較為突出,造成安全隱患,導致一些重大事故發生;特別是重型貨車非法改裝未能有效遏止,嚴重干擾道路運輸市場秩序。

  為此,多部門將綜合治理高速公路超載超限、貨車非法改裝等,並將初步建立法規完備、權責清晰、運行順暢、執行有力、科學長效的治超工作體系。

  《意見》指出,將組織開展貨車生產改裝、銷售企業及產品集中清理。對貨車生產和改裝企業不執行國家安全技術標準或者不嚴格進行機動車成品質量檢驗、致使質量不合格機動車出廠銷售的,以及未獲強制性產品認證出廠、銷售、貨證不符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暫停或者撤銷所許可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質檢部門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對擅自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依法嚴厲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法查處非法改裝

  《意見》還稱,將加強汽車維修市場監管。落實《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14)186號)要求,依法查處非法經營、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違法拼裝改裝和承修報廢車等違法行為。機動車維修企業從事貨車非法改裝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交通專家譚小平表示,貨車非法改裝一直是個頑疾,此次《意見》最大的亮點就是將車輛從生產、登記、銷售、運輸等多個環節建立統一監管體系,有助於各部門之間的合作、各個職業環節的配合,將會對營造良好運輸環境起到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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