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游泳致溺亡獲刑,過程曝光太可怕了。譚某在本市通州區宋莊鎮潮白河游泳時,偶遇素不相識的張先生,他邀請張先生下河同遊並將張先生帶至深水區,後張先生溺水而亡。譚某被通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通州法院一審判處譚某有期徒刑兩年。
邀游泳致溺亡獲刑 過程曝光太可怕了
2016年8月21日下午兩點多,張先生和幾個朋友來到通州區宋莊鎮運河苑度假村北側的潮白河岸邊遊玩。與張先生等人素不相識的譚某在深水區游完泳後上岸休息,並喝了些啤酒。張先生的懷錶突然掉進了水裏,幾個朋友趕忙一起尋找。聽見動靜的譚某,非常熱情地邀請幾個人和他一起游泳,幾個人都表示不會游泳,不想去,可譚某卻一再説,“沒事,我會遊,我教你。”邊説邊拽着張先生的胳膊將他往深水區帶。儘管張先生言語上流露出拒絕的意思,但肢體上並沒有強烈反抗。
法院經審理認為,沒有譚某的勸説、手扶行為,張先生就不會自行到深水區,其行為與張先生的死亡後果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譚某雖有救助行為,只是否定了構成故意殺人罪的可能,但不能否定過失致人死亡罪。
邀游泳致溺亡獲刑 過程曝光太可怕了
最終,通州法院認定譚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