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水先救誰入司考 求問標準答案
落水先救誰入司考 求問標準答案
“母親與女友同時落水,你先救誰?”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真題公佈,試卷二中就出現了這道令廣大男生困惑許久的難題,不過在考題中,母親和女友不是落水了,而是身處大火之中。“今年的司考真是一部非常非常精彩豐富的長電影!”不少考生在網上發表感嘆,稱考題奇葩雷人。
落水先救誰入司考 求問標準答案
母親女友同處危難,不管救誰都不犯罪
考題中,“甲在火災之際,為救女友而沒救母親構成不作為犯罪”,這到底是不是正確選項?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刑法學教授徐松林指出,人的生命是平等的,在母親和女友同時處在危難當中,不管選擇救誰都不構成犯罪,為此試題中甲為救女友而沒救母親不構成不作為犯罪。
徐松林指出,判定是否構成不作為犯罪,首先要看當事人是否有作為的義務,法律規定對近親屬包括母親在內有救助義務,但是法律未規定當近親屬和其他的人同時遇到危險的情況下一定要救近親屬,因為生命權都是平等的,在兩者只能選其一的情況下,不管選擇救誰都會造成另一個危害結果的發生,所以不會因為救了女友或者是路人而沒有救近親屬就構成不作為的犯罪。那何種情況下會構成不作為犯罪?徐松林舉例解釋説,如果近親屬遇到了危險,在能夠救助的情況下而不去救助,就成立不作為犯罪。
除了母親、女友同時落難該救誰這道千古難題外,試卷二中還出現一大票讓考生大喊“奇葩”的“神題”。
例如單選題中,“下列哪一行為不成立使用假幣罪(不考慮數額)?”其中C選項為:“在朋友結婚時,將假幣塞進紅包送給朋友”。每年司法考試結束後,總有考生會覺得題目奇葩雷人。
此前,還有網友特地開帖總結了歷年司法考試中的各種雷人試題。今年司法考試也不例外,有考生笑稱:“今年的司考真是一部非常精彩豐富的長電影!”
有一個段子是這麼説的:“如果我和你母親同時落水,你會先救誰?親愛的。我一隻手托起你,一隻手拉住母親,親愛的!”這種近乎狡黠的問答模式,被網友形象的稱呼為“千古難題”,確實,一邊是撫我養我的母親,一邊是相親相愛的妻子,手心手背都是肉,捨棄誰都有違人性,要回答好救誰的問題更是難倒了天下男人,當然,“該救誰”民間戲謔一般都停留在親情倫理的層面,實際上,也是一個法理上面的問題,“千古難題上司考”看似雷人,實則是法律走下神壇、走入普通百姓生活的有益探索。
國家司法考試一直以來備受公眾關注,不僅僅在於考試難度天下第一,還在於法律於普通人而言的“高、大、上”,通過司考也是從事公、檢、法等相關工作的一道硬槓槓,法律對普通人而言就是嚴肅性、威嚴的代名詞,一定程度上講也導致法律在民眾印象中蒼白、僵硬的負面印象,而“只要不違法,法律於我無關”的心態在普通老百姓中有一定的市場。
實質上,“法無外乎情”,法律與普通人的生活息息相關,法律的條條框框無非是為了保障公眾的生活安全和自由而設立的,當然,“千古難題”的“母親與女友同時落水,你先救誰?”也不例外。
司考命題“母親與女友同時火災受困,你先救誰?”的標準答案告訴大家,你可以先救母親,你也有先救女友的權利,因為在法律上生命權是平等的,並不構成不作為犯罪,而唯有在具備能力和條件的情況該救助而不救助的情況,才構成不作為犯罪。實質上,如此命題不僅以鮮活的生活例子考察學子們的法律素養,也間接對社會熱點爭議問題給予法律解釋的一種技巧,當然也是一種獨特的法律知識普及方式。用心之良苦,可見一斑!豈能簡單解讀為“奇葩雷人”、“一部非常非常精彩豐富的長電影”?
法律源於生活,而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踐!將刻板、嚴肅的法律條文予以普及、廣而告之的最好方式就是理論聯繫實際,將實際生活中人盡皆知的“千古難題”搬上司考內容,儘管有從“大堂”到“廚房”的極大跨度,容易讓人產生不適感和非議,但主動降低身段、深入生活的法律條文無疑更容易走進百姓的心靈,融入到百姓的一言一行之中。客觀上看,法律條文與生活密切結合是建設法治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是激發法律生命力的不二途徑。
總之,“千古難題上司考”是司法考試的一個有益嘗試,是法治教育、法治思維的一種進步,更是對民眾予以法律教育的一種有效方式!有人非議、質疑實屬正常,這何嘗不也是法治保護下的一種公民自由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