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點|上下班時間超60分鐘?別讓極端通勤消解了幸福感

1036個全國重點城市中,共有超過1000萬人正在承受60分鐘以上的極端通勤之苦,佔通勤人口的13%。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4日發佈《全國主要城市通勤時耗監測報告》(下稱《報告》),計算了36個城市的單程平均通勤時耗、城市45分鐘通勤可達人口比重、單程超過60分鐘通勤人口比重。《報告》稱,隨着都市圈、城市羣的發展,居民通勤問題正成為制約城市高質量發展和居民幸福感提升的主要因素。

所謂“極端通勤”乃指現實語境下上班時間超過60分鐘的勞動人羣。36個全國重點城市中遭受“極端通勤”之困的佔全部通勤人員的13%,人口超過1000萬,如何紓解這些勞動者的“通勤之困”已成為一道社會必答題。

最近幾年,隨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解決城市擁堵問題被提到了議事日程,很多城市開始運作立體交通——地面、地鐵、高架橋交叉建設,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交通擁堵,但是這些交通設施的建設與人民羣眾對出行的要求尚有很大差距,想方設法解決勞動者的“通勤之困”是各級黨委和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

前不久發佈的“十四五”規劃中明確提出要積極推動高質量發展,積極打造現代化城市圈,讓人民羣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有獲得感似乎容易些,適當提高收入,進一步改善生活,而要有幸福感則相對不那麼容易了。對於勞動者來講,不但要有尊嚴地工作,更要讓他們工作的舒心和愉快,只有這樣,才能進一步提升他們的幸福指數。

不能讓“極端通勤”消解了勞動者的“幸福指數”,一方面,重點城市要繼續加大城市公共交通建設投入力度,給人們的上班通勤提供更多的方便快捷路徑,滿足勞動者的上班慾望,縮短上班時間;另一方面,設身處地地為勞動者着想,適時調整工作崗位,也是化解“極端通勤”的一劑良方。再者,對於有條件的單位提倡家庭辦公也是一個不錯的選項,實在沒有必要統統到單位“打卡”。

“幸福指數”涵蓋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極端通勤”消解了人們的幸福指數,常常為工作疲於奔命,人們感受不到幸福。鑑於此,於地方黨委和政府而言,要繼續加快民生工程建設,尤其在交通建設方面,它關涉基本的民生福祉,疏解勞動者“通勤之困”也是實實在在的民生工程,不可等閒視之;於用人單位而言,要充分體諒勞動者的辛苦,不要讓勞動者把過多的時間消耗在上下班途中。能否做到這一點,也在檢視着一個企業的人文情懷和社會責任感。

(作者 李紅軍,摘自”四川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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