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談戀愛最好還是要一定時間的,談得時間太長或太短都並不好。時間太短,雙方不夠了解,等結婚後才發現問題,那就不愉快了。如果談得時間太長,激情淡卻後容易膩煩,到這時再結婚,彼此就沒有很多吸引力了。
所以談戀愛的時間長短,還是恰如其分比較好。這就猶如煲湯一樣,只有煲到最佳時候,湯才最好喝,也最有營養。任何操之過急,或者拖得時間太長,都不利於事情的圓滿。
愛情是需要慢慢品的,在品的這個過程中,才會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才會明白自己跟那個人到底合不合適。如果不合適就及時分手,然後去尋找真正屬於自己的那個人;如果合適就牽手走進婚姻,然後幸福地過一輩子。
道理人人都懂,但真正遇到愛情時,很多人都會被感情衝昏頭腦。尤其是那些沒有戀愛經驗,內心充滿着無限幻想的姑娘,她們最容易犯那種飛蛾撲火、為了愛情不顧一切的毛病。
02
愛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絕不是全部,不能要了愛情就不要其他了,這就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把愛情看得太重,一旦愛情遭遇挫折,人的心理就會失去平衡。所以有一些人失戀後會想到自殺,或者精神失常等。
譚伊伊就是上面我説的那種沒有戀愛經驗,內心充滿無限幻想的姑娘。在她的觀念中,愛情就是一切,愛情至高無尚。譚伊伊是家裏的獨生女,從小嬌生慣養長大的,父母把她保護得很好,她沒受過什麼挫折。
在閨蜜的婚禮上,譚伊伊認識了男友,那時男友是伴郎,譚伊伊是伴娘。伴郎和伴娘自然有很多接觸,兩個人就一見鍾情了。婚禮結束後,兩人互留了微信,然後就在微信上聊天了,聊得特別投機。
認識後的第三天,男友約譚伊伊出去玩,玩到了深更半夜。譚伊伊不敢回家,怕父母罵她,就騙父母説她住在閨蜜家了。而事實上,她跟着男友,去了男友的住處。
03
去男友家時,譚伊伊並沒想怎樣的,只是那時已經是夜裏兩點多了,兩個人都困了,想找個地方睡覺而已。男友説他一個人租房子住的,家裏沒有其他人,他保證不會對譚伊伊怎樣的,讓譚伊伊放心好了,譚伊伊就跟着他走了。
到男友家後,原本兩個人還是老老實實睡覺的,男友把牀讓給了譚伊伊,自己睡到了沙發上。可到天亮後,兩個人還是睡到了一起,男友説現在閃婚很多的,沒什麼大不了的。
就這樣,譚伊伊和男友正式在一起了,一切都來得太快,太突然,譚伊伊還有點反應不過來。但她覺得很幸福,男友對她很好,什麼都寵着她。只要她喜歡的,只要男友能辦到的,男友都會毫不猶豫地滿足她。
很快,譚伊伊的父母發覺了女兒的戀情。他們一打聽,男友是農村出來的,在房屋中介公司工作,收入不高,父母是農民,家裏經濟條件並不好。父母就馬上反對這門親事,他們不想讓寶貝女兒嫁到婆家去吃苦。
04
可譚伊伊卻像着了魔似的,根本聽不進父母的話,她執意要嫁給男友。譚伊伊從小到大一直是個乖乖女,什麼都聽父母的。這次她卻特別叛逆,她説她也要自己做一次主,她的婚姻大事應該由她自己説了算。
譚伊伊就跟父母對抗上了,關係弄得劍拔弩張的,父母越是反對,她越是要和男友在一起。所以男友提出去領證時,她幾乎想都沒想,就傻乎乎地偷了家裏的户口本,然後跟着男友去領證了。
領完結婚證,譚伊伊又被查出懷孕了。事情到了這一步,已經成定局了,父母除了接受還能怎麼辦呢?於是,就要準備結婚了,但女方這邊提了很多次,男方卻絲毫沒有動靜。
後來在譚伊伊的要求下,老公才把她帶回家去見父母。譚伊伊就問婆婆結婚的事,婆婆説:“我家沒錢,婚房不買了,彩禮也不出了。至於酒席,我覺得也沒必要辦了,反正證都已經領了,又懷孕了,沒必要浪費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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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的態度非常冷淡,好像譚伊伊是什麼不值錢的東西似的。更讓譚伊伊生氣的是,老公説一切都聽婆婆的,沒必要辦婚禮了,把錢留着養孩子吧!
譚伊伊有點傻眼了,雖説她飛蛾撲火般地投入了愛情,但婚禮她是一定要的,她總得要穿一次婚紗吧!可現在,婆家壓根兒就沒把她當什麼,她突然明白父母為什麼反對這門親事了。
譚伊伊堅持要舉辦婚禮,婆家堅持不辦,結果譚伊伊氣得去打掉了孩子,然後堅持和老公離婚了。就這樣,譚伊伊連婚紗都沒穿過,在法律上卻已經是離婚人士了,她感覺這像個夢似的。
所以愛情來臨的時候,年輕的姑娘們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別糊里糊塗就把自己交出去了。姑娘矜持一點,沒壞處,矜持會讓姑娘更容易得到婆家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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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對象時,一定要多聽聽父母的意見,父母之所以反對,必定是有道理的,畢竟父母是過來人。父母支持的婚事,你可以不嫁,但父母反對的婚事,你最好還是別嫁。
父母把孩子保護得太好,其實並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因為沒有經歷過挫折,有些姑娘的內心就不會設防,會把人心想得太好,把愛情想得太美。當她們真正遇到愛情時,卻發現現實很殘酷,於是就很容易栽跟頭了。
一對男女認識三天就住在一起,這真的太快了,快得讓一個人眩暈,然後就糊里糊塗地做出了錯誤的決定。閃婚雖然也有幸福的,但這是要靠運氣的,運氣的事不是你能控制的。
所以還是腳踏實地一點,愛情和婚姻都一步一步來,凡事都要水到渠成的。如果操之過急,頭腦發昏,先結果後開花,那萬一失敗的話,會輸得很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