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司機高速路口疑報復 原因竟然是因為這個

由 無英 發佈於 綜合

  司機高速路口疑報復原因竟然是因為這個。皇冠車主因在高速路口處插隊未遂,在長達175秒的時間裏,至少5次疑似報復性別車。被別車車內6歲孩子剛説完“打110”,便頭朝下摔倒,當場受傷大哭。事後,皇冠車主欲私了,被別車主表示拒絕,並希望警方公正處理。

司機高速路口疑報復 原因竟然是因為這個

  我國法律對約束強行併線等行為已有明確規定,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在道路同方向劃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也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別車’行為可以按照‘不按照規定車道行駛’,或‘進入導向車道不按規定行駛’,或‘變更車道影響其他車輛通行’等具體情況判定後進行處罰,對這些行為的處罰一般都是200元以下罰款、並扣分。”河南一名交警李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

  在現實中,交管部門對強行併線等行為的查處為何不盡如人意?

  主要是因為對“別車”行為的取證確實存在很大的困難。“交警在工作中開處罰單是非常慎重的,一定要有一系列完整的證據,沒有十足的把握是不會輕易開出罰單的。交警很難用執法記錄儀收集到‘別車’行為完整明確的證據。”李清説。

  哪怕當事人報警,“如果證據非常充分,交警可以建立處罰程序,開處罰單。但如果證據有缺陷,且未造成嚴重後果,通常交警只是會對被舉報的車主進行口頭警告。”


  北京大成(南寧)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熊瀟敏認為,一方面,不少被“別車”的司機常常忍氣吞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以至於違章者不能得到應有的制裁。北京私家車主李女士就説,自己面對強行併線等不文明駕駛行為“罵兩句就算了,也不會專門去報警,那樣太費事”。

司機高速路口疑報復 原因竟然是因為這個

  “一是公民的法律意識比較淡薄,二是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在這種心理的主導下,違法違規現象便很難杜絕。”熊瀟敏説。

  遭遇“別車”怎麼辦?

  熊瀟敏律師認為,當事男司機應該用手機等電子設備拍攝女司機的行為,向交管部門進行舉報,由交管部門對女司機的違法行為進行認定和處罰。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餘凌雲也認為,向交管部門舉報是較適當的維權方式:“這起案件中,因為男司機的車輛上有行車記錄儀,只要把視頻材料往交管部門遞一下就行了,不需要多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