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子砸死乞討老人賣其2歲外孫 案發8年後嫌疑人被捕
2男子砸死乞討老人賣其2歲外孫 案發8年後嫌疑人被捕
2007年底,洛陽無業男子郭某夥同某飯店老闆李某,將一名帶2歲男孩乞討的六旬老人騙至孟津朝陽鎮一田地殺害,後將男孩帶走並以1.8萬元的價格賣至新鄉市原陽縣一帶。
2男子砸死乞討老人賣其2歲外孫 案發8年後嫌疑人被捕
案發後,案件偵破始終沒有進展。今年5月,洛陽市警方通過信息比對,鎖定了此案中的一名嫌疑人郭某,孟津縣警方在雲南、登封將兩名嫌疑人捉拿歸案。
案發|一乞討老人被殺,兩歲外孫不知所蹤
近日,大河報記者見到了參與偵破“2008.1.1”的孟津縣刑警大隊教導員張晉鋒,2008年,時任刑警大隊副大隊長的他全程參與偵破此案,8年來,這起案件成為張晉鋒心中的一根刺,直至今年7月兩名嫌疑人悉數落網,張晉鋒與同事才舒了一口氣。
據張晉鋒介紹,2008年1月1日上午,孟津縣朝陽鎮遊王村田地裏發現一具男屍,由於屍體頭蓋骨粉碎性骨折造成顱腦損傷致死,確定為他殺。“當時確定被害人並不是1月1日被害的,由於案發現場偏僻,所以一直沒有發現。”張晉鋒表示,由於發現得較晚,老人屍體的脖頸處、內臟有被附近村莊的狗撕咬的痕跡。
經過現場勘查,辦案民警在老人的兜裏面發現一張紙,上面有不少電話號碼,警方通過電話號碼確認被害老人叫呂某,時年59歲,與家人一起在西工區附近以乞討為生。2007年12月23日呂某與其兩歲的外孫祝某一起在西工區小商品附近乞討,隨後兩人均消失,直至發現呂某遇害,但老人遇害現場並沒有找到祝某的屍體。
“如果屍體完整,可能還有一些線索,但是現場破壞太嚴重了,加上正好那兩天下雪,可以説現場有用線索毀滅殆盡。”張晉鋒説,在屍體附近120釐米處,民警發現一枚新鮮煙蒂,經過DNA驗證發現並不是老人吸煙所留,民警初步斷定應該為嫌疑人所留,並將DNA輸入全國信息查詢系統。憾|8年未破,此案成了辦案民警心中的刺
“殺人無非仇殺、財殺、情殺,所以我們首先從這三個方面着手。”張晉鋒告訴記者,呂某平時作風正派,不涉及情殺,而呂某身上的錢財超不過20元,並且死後身上的財物並沒有丟失,劫財的可能性也被排除。另外,辦案民警3次到呂某的甘肅老家調查是否有仇殺的情況,經過偵查也逐步排除仇殺的可能。
誰會對一名乞討老人下死手?呂某2歲的外孫消失,是否被嫌疑人給帶走了呢?辦案民警意識到這可能是一起搶劫、販賣兒童而發生的命案。“案發後,我們先到呂某經常乞討的西工區小商品門口,兩家商户表示當天確實老人和外孫在此地乞討,隨後跟一名30多歲的男子離開。”張晉鋒説,由於2007年底的時候監控設施還並沒有全覆蓋,雖然截取了嫌疑人的影像,但是並不清晰,隨後民警又通過兩名商户的回憶繪製了嫌疑人的畫像,但案情始終未有重大突破。
殺人搶奪孩童!考慮到案情重大,洛陽市警方抽調50餘名民警組成專案組對該命案進行偵破。“那段時間每天都要調查走訪碰頭寫報告,但是因為客觀原因,始終沒有破案。”張晉鋒説,這起多年未破的命案也成為當年參與偵破此案的辦案民警心中的一根刺。
辦案民警將嫌疑人的DNA與孩子父母的DNA都上傳至信息庫。“當時通過DNA信息確定兩個主線,一個尋找嫌疑人,但是嫌疑人沒有前科,DNA無法鎖定嫌疑人;另一個方面是希望找到孩子,通過孩子的下落找嫌疑人。”張晉鋒説。
轉機|雲南一參賭人員DNA信息和嫌疑人吻合
就在警方為此案一籌莫展時,今年5月份,一個電話讓參與此案的辦案民警們激動了起來。洛陽市公安局刑科所聯繫孟津縣公安局,稱在雲南一參賭男子的DNA信息與“2008.1.1”中嫌疑人的信息吻合,很可能是嫌疑人。
孟津縣公安局立即派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李陽到雲南昆明市“探路”。經過調查獲悉,該男子郭某,洛陽市宜陽縣人,目前在昆明跑貨運。“郭某因賭博被行拘3天,DNA被採集上傳到信息庫,也給本案帶來了轉機。”張晉鋒告訴記者。
隨後民警對郭某的情況進行摸底。“2008年的時候,郭某帶着家人無緣無故消失了一段時間,時間正好是案發後,他的居住地點與呂某乞討的位置不遠,並且郭某當時無正當職業。”
6月29日,孟津縣公安局局長閆春黎、副局長郭華軍帶領民警直奔昆明,7月2日20時許,民警在官渡區一汽修廠內將郭某抓獲。
隨後警方立即對郭某突審,經過突審,郭某交代了夥同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將呂某殺害、搶走小孩祝某販賣的犯罪事實。7月3日,李某也被警方從登封一飯店抓獲歸案。
供述|為了販賣孩子,將老人騙至無人處殺害
據二人供述,2007年,無業的郭某經常到開小飯店的李某家吃飯,並賒賬2000餘元,混熟的兩個人均為錢發愁,商量“弄點事掙點錢”。“當時郭某説賣孩子來錢快,一個孩子可以賣3萬元。”民警告訴記者,隨後郭某坐車到鄭州、新鄉一帶以家中孩子多,妻子沒錢看病為由尋找買家。
在此期間,郭某在鄭州到新鄉的大巴車上與一名王姓男子攀談,隨後王姓男子告訴郭某可能有人想要孩子,經過聯繫,王姓男子介紹一對夫妻需要一個男孩。有了買家,郭某與李某開始搜尋2歲左右的男童。
郭某交代:“當時我看見一個乞討老人帶着2歲的孩童,經過觀察老人每天都在這個地方,也沒有太大的勢力,就把他們作為作案對象。”踩點後,2007年12月23日郭某來到老人乞討攤前,以重金為誘餌,謊稱讓老人幫其討債。張晉鋒説:“郭某給呂某説有人欠他幾萬元賬,讓老人帶着孩子去他家吃住,逼着還賬。要回來了給老人3000元,要不回來每天200元補助。”
老人聽到如此好事,抱着孩子就跟郭某走了,隨後李某叫來出租車,將老人騙至孟津縣朝陽鎮遊王村八組的田地裏面,用石塊和老人的枴棍將老人打死後將2歲的祝某抱走。“孩子小也不懂事,當時給了火腿腸就哄住了,後來直接坐車到洛常路,從洛常路帶着直接上了到新鄉的車把孩子賣了,一共賣了1.8萬元。”
目前,2名嫌疑人已經檢察機關批准逮捕,進入起訴階段。由於郭某與賣孩子的中間人是隨機認識,並不知道孩子被賣到何處,民警正在尋找被販賣的祝某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