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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任用”4天后落馬的“老虎”被捕,涉嫌一項罕見罪名

由 完顏翠琴 發佈於 綜合

撰文 | 餘暉 熊穎琪

落馬半年之後,田惠宇被逮捕。

據最高檢10月26日消息,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行長田惠宇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田惠宇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幾個細節值得一提。

第一,“另有任用”僅4天后,田惠宇落馬。

公開資料顯示,田惠宇是中國銀行業高管中的“海歸派”。

他長期在金融系統工作,擔任過中國建設銀行零售業務總監兼北京市分行行長。

2013年5月起,田惠宇任招商銀行行長。

據媒體報道,從成立至今,招商銀行歷任三任行長。作為第三任行長,從2013年5月至今年4月,田惠宇執掌招商銀行近9年時間。

今年4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發佈消息,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行長田惠宇被查。

政知君注意到,在他被查前4天,4月18日,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當日以遠程視頻電話會議方式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了《關於田惠宇先生免職的議案》,同意免去田惠宇招商銀行行長、董事職務,另有任用。

當時的公告還提到,田惠宇因個人原因未出席上述會議。

田惠宇官宣落馬的當天下午,招商局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繆建民主持召開招商局集團專題黨委會議。

會議指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田惠宇的查處,“充分體現了反腐敗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的一貫立場,再次釋放了堅持以雷霆之勢反腐懲惡的強烈信號”。

第二,在擔任招商銀行一把手期間,田惠宇多次受到媒體關注。

2015年3月,在招商銀行的年度業績發佈會上,田惠宇曾談及銀行分拆上市,稱豬肉分為大排、小排來賣,更貴。

2019年7月,一篇名為《招行離冬天還有多遠》的熱帖因直言不諱、直擊陳弊,在招行行內交互平台“蛋殼”上廣為流傳。

據澎湃新聞報道,這篇熱帖來源於招行行長田惠宇在內部會議的一次講話。

在講話中,田惠宇指出,“從嚴治行這麼多年,違規違紀行為依然是屢禁不止。我最不能容忍的一件事,就是員工收取保險公司的回扣。據我所知,這不是個別現象,對這個問題必須採取果斷措施。對內、對外都必須堅決果斷,對內誰收取回扣就開除誰,甚至是移交司法處理;對外取消相關保險公司准入資格,哪怕會影響我們的中收,也在所不惜,一個健康的組織文化,遠比收入多少更重要。”

第三,田惠宇在加入招商銀行前,曾在建設銀行“深耕”近7年。

2006年12月至2011年3月,田惠宇歷任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長、深圳市分行主要負責人、深圳市分行行長等職務。

2011年3月至2013年5月,田惠宇又擔任建設銀行零售業務總監兼北京市分行主要負責人、行長。

在他被查前,建設銀行深圳分行卷入高管“落馬”風波。

2022年2月21日,中央第十巡視組向中國建設銀行黨委反饋了巡視情況。

巡視組反饋稱,建設銀行存在不少問題,包括對下級“一把手”管理監督不夠嚴格,信貸、集中採購、新興業務等重點領域存在廉潔風險,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依然存在等。

今年10月8日,田惠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提到,田惠宇身為長期在金融領域工作的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罔顧黨對金融工作的領導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把職責使命拋在腦後。

另外,田惠宇還被指毫無紀法底線,長期以“市場化”運作為幌子,以“投資”“理財”為名,“以錢生錢”,大搞權力與資本勾連,靠金融吃金融,以權謀私、損公肥私,濫權斂財、貪婪無度;生活腐化、道德敗壞等。

政知君注意到,最新消息顯示,田惠宇涉嫌三宗罪——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

其中,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這一問題是首次披露。

據瞭解,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的犯罪主體必須是從事金融服務的從業人員和金融監管人員,限定於從業人員、監管人員以職務便利獲取的除去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並利用該信息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的行為。

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四款規定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 證券、期貨的投資決策、交易執行信息;
  • 證券持倉數量及變化、資金數量及變化、交易動向信息:
  • 其他可能影響證券、期貨交易活動的信息。

資料|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人民網 中國新聞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