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今年1月起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2月2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舉行2021年第四季度新聞發佈會。記者獲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從今年1月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據介紹,2021年我國就業形勢總體穩定,好於預期,全國城鎮新增就業1269萬人,12月份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低於疫情前同期水平。我國社會保險覆蓋範圍持續擴大,基金運行總體平穩。人才隊伍建設、勞動關係協調、助力鄉村振興、行風建設、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持續推進。
養老保險司副司長亓濤介紹,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經啓動實施。我國養老保險制度上世紀90年代建立以來,從縣級統籌起步,逐步提高統籌層次。2020年底,各省份都實現了基金省級統籌統支,解決了省內地區間基金負擔不均衡的問題。但是,由於我國區域之間發展不平衡,經濟發展水平、人口年齡結構等存在差異,各省之間養老保險基金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一些省份基金結餘比較多。但是一些人口老齡化程度比較重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壓力比較大。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儘快實現全國統籌,在全國範圍內調劑使用基金。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工作。2018年7月,建立實施了基金中央調劑制度,適度均衡了省際之間養老保險基金負擔,邁出了全國統籌的第一步。2018-2021年,中央調劑制度實施四年間,共跨省調劑資金6000多億元,其中2021年跨省調劑的規模達到2100多億元,有力支持了困難省份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從今年1月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全國統籌制度實施後,將在全國範圍內對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當期餘缺進行調劑,用於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這就在制度上解決了基金的結構性矛盾問題,困難地區的養老金髮放更有保障。人社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全國統籌調劑資金的管理,確保基金安全、調撥順暢。
全國統籌制度實施以後,將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分擔機制,中央財政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不會減小,將保持穩定性和連續性。在此基礎上,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將更加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都將進一步壓實。同時,全國統籌以後,通過加強對養老保險政策、基金管理、經辦服務、信息系統等方面的統一管理,將有利於進一步提升整體保障能力,增強制度的統一性和規範性,更好地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為參保企業和參保人員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
責任編輯:曹熙_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