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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還有總統?
是的,而且就在今天早上,新加坡首位女總統提前出爐了。
我們來看看新加坡媒體今天的頭版。
海峽時報
今日報
注意,標題都用到了一個詞組:set to be。
這個詞表示的是將來時,也就是外事兒所説的“提前出爐”。
原因很簡單,在提出申請的5名參選者中,只有一人獲得了下屆新加坡總統候選人資格證書——前國會議長、馬來族裔的哈莉瑪。
明天,只要哈莉瑪到制定地點提交相關資料,不出意外的話,她將在沒有對手的情況下“不戰而勝”,成為新加坡史上首位女總統。
在1999年和2005年的總統選舉中,由於其他參選者均不符合候選人要求,納丹最終“不戰而勝”連任兩屆總統。
為啥會多次出現這種情況?
還得從新加坡獨特的總統選舉方式説起。
我們都知道,新加坡曾是英國的殖民地,因而其政治體系也多緊跟英國的腳步。
類似於英國女王,總統是新加坡的國家元首,沒啥實權,主要承擔一些象徵性的職責。
歷史上,總統都是直接由國會委任的,直到1991年,新加坡修改憲法,總統實行民選,任期6年。
新加坡總統雖説是民選,可不像很多國家的選舉,組個團隊到處拉票就行。要成為總統候選人,條件可是相當的嚴苛。
按照新加坡憲法規定,總統候選人必須具備以下資格:
必須是新加坡公民;
提名日當天需滿45歲以上;
必須是登記在選民登記冊上的選民;
提名日當天在新加坡居住,且在新加坡居住時間不少於10年;
不屬於憲法第45條規定中失去參選資格的人,包括心智不健全、破產者,自願獲取外國公民身份、行使外國公民權利、或宣稱為外國效力的人等;
提名日時不是任何政黨成員;
截止選舉令狀頒佈之時,滿足在公共部門或者私營部門的服務要求。
你可能會説,這也沒啥不同啊!
別急,關鍵還在最後一項要求呢。
在公共部門服務這一要求相對來説容易滿足,哈莉瑪曾擔任國會議長,之前的幾位總統也都在政府任職過。
在私營部門服務的要求就高得多。
參選人必須是一傢俬營企業的“最高執行級人物”,企業的股東權益也必須達到至少5億元(新加坡幣)。
其實根據1991年頒佈的憲法,當時對私營領域候選人的股東權益要求是1億元。但由於通貨膨脹等因素,能達到這個要求的人越來越多,所以門檻也在去年提高到5億元。
我們再來看下本屆大選的幾位候選人
哈莉瑪:前國會議長
沙裏馬裏肯:第二房地產集團(Second Chance Properties)創始人
法立:波旁海事公司(Bourbon Offshore)亞太區執行主席
陳慶炎:前總統(2011年-2017年,8月31日任期結束)
陳清木:曾於2011年參選總統但惜敗給陳慶炎
沙裏馬裏肯(左)和法立
5個人,為啥只有哈莉瑪一人拿到了“通關證書”?
外事兒看到,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選舉局分別通知了5人申請結果,也告知了4名未獲得合格證書申請者的原因,但按規定是不能向媒體公開的。
但申請人可以選擇自行公開。
沙裏馬裏肯和法立表示,他們都是因為不符合“私人企業家的企業股東權益至少須達5億元”這個條件被“刷”下來的。
陳慶炎和陳清木,則是因為華人身份自動失去候選資格。
新加坡前總統陳慶炎
這,又得説到新加坡總統選舉的另一個“特色”了。
新加坡是個多族羣社會,以華人、馬來人、印度人三大族裔為主,還包括其它一些族羣。
因而總統選舉還要考慮族羣的因素。
去年,新加坡憲法委員會建議,如果連續五屆(30年內)的總統選舉沒有某個族羣的代表當選,那麼下一屆總統選舉應保留給該族羣候選人競選。
李顯龍採納了這一建議,又稱“保留選舉”機制。
從1991年民選總統制度生效以來,新加坡一直沒有馬來族裔的總統。也因此,本屆總統選舉將自動“保留”給馬來族候選人。
就在昨天,哈莉瑪還獲得了新加坡族羣委員會發出的族羣證書,以證明她是馬來社羣的一分子。
根據新加坡總統選舉流程,如果只有一名合格候選人,那他/她將自動當選;如果出現多名候選人,將通過投票競選。
也就是説,在其他四人不符資格後,哈莉瑪當選總統基本是板上釘釘的事了,只差“走程序”了。
當然了,對新加坡民眾來説,沒法在9月23號那天去投票(原定有多位總統候選人的投票日),還是挺失望的。
新聞剛剛説哈莉瑪是唯一一個符合總統候選人資格的。這意味着這次沒有競選了。
當我為可以去投票而興奮時,結果宣佈沒有競選,哈莉瑪是唯一一個合格候選人。
只有前國會議長哈莉瑪具備競選資格——沒有投票了,這是次輕而易舉的勝利。
畢竟,自1991年實行民選總統制以來,他們只在1993年和2011年去投票站投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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