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閣2015年07月29日訊】“您是某某的家長嗎?您的孩子可以來報考我們學校……”成都市民馮先生只要接到這樣的電話,就直接掛掉,然後拉黑。但他掛掉一個,另一個的電話又來了。自從孩子的高考成績放榜後,他的電話就沒消停過。對方全是自稱“高校招生辦”的老師,並承諾低分也可以就讀。
考生信息泄露被手機電話轟炸 冒牌招生辦讓學生苦不堪言
7月28日,馮先生向華西都市報記者講述了遭遇電話騷擾的煩心事:平均每天接到20多個類似的騷擾電話,只要電話一響,他就會莫名的煩躁和恐懼,“就像蒼蠅整天圍着你轉,煩人得很!”在馮先生的手機上,記者看到從22日至今,光被拉黑的電話號碼就有124個。
此外,馮先生最想知道,自己的個人信息到底是怎樣泄露出去的?
不請自來的“好事”煩!每天超過20個電話騷擾
馮先生兒子今年高考成績不太理想,只考了385分。馮先生説,這樣的成績只能上一些專科和高職類院校,他兒子填報的都是天津、北京兩地的專科院校。奇怪的是,自從7月22日起,他陸續接到自稱是省內一些重點高校招生辦電話。
“你是馮科(化名)的家長嗎?我是某某學校的招生辦老師……”一開始,馮先生還客氣地跟對方聊起來。時間不長,他卻招架不住了。“才掛掉一個電話,另一個電話又進來了。”馮先生説,從早到晚,一整天都沒有消停過,平均一天至少要接到20多個,“同一個招生辦的人就有三四個人打來電話。”
“只要一聽是招生辦的,我就直接掛了,然後拉黑。”馮先生給記者展示了他的手機,在陌生來電攔截裏,被拉黑的電話就有124個。可拉黑也不能解決問題,“你拉黑一個,另外的還會打進來。”現在只要電話一響,馮先生就覺得煩躁,“我都不敢接電話了。”
事實上,馮先生的遭遇並不是個案。成都市民鄭女士告訴華西都市報記者,自己也經常接到招生電話,甚至在晚上10點過,還有自稱是四川某重點大學招生辦打來的。
鮮為人知的“秘密”狠!招聘兼職人員輪番遊説
馮先生説,這些騷擾電話幾乎都自稱為“電子科大”、“西南交大”、“四川大學”等省內著名高校的本科招生辦。記者從馮先生的電話記錄中,隨意挑選了一個電話撥打過去。
接通電話後,一位姓張的工作人員自稱是某知名大學本科助學班,在成都校區就讀三年,還能享受同等師資和實驗室設備等。
“畢業證的章也是一樣的。”該工作人員説,畢業證上會寫清楚,是自考本科,“含金量很高,相當於普通二本院校。”他還介紹,目前四川省只有四所大學有本科助學班,該校是唯一 一家是在本部上課。“不管高考考得多少分都能來讀,主要是給高考沒考好的學生一個機會。”
這位“招生辦”人員還告訴記者,他是南京大學的在校學生,放暑假回來做兼職的。“招生辦招聘了400多名兼職人員,有在校大學生和社會人員,不過都是要熟手。”“我們手上有上千家長的信息,然後一個個給他們打。”
“至少會有四個不同的人同一個家長打,儘量説服家長來報我們學校。”他透露,他們會分時間段集中打電話,分別是高考前、高考一批次後以及專科填報志願錄取前。
考生信息泄露路徑
一所公立高校負責招生的工作人員介紹,與全日制普通高校相比,民辦院校生源比較緊張,所以部分人會把主意打在了購買學生信息上。
“名校招辦”人員稱,他們手裏的檔案信息,早在2012年就拿到了,“這是學生高一剛入學登記的信息。”
那124個電話早在你高一就準備好了
讓馮先生不解的是,這些自稱名牌大學的招生者,是從哪裏得到了自己的信息?
該工作人員透露:“我們是自主招生,檔案信息從‘正規渠道’來。我們不受統招的影響,所以考生的檔案信息,我們都能看得到。”
隨後,他補充説,現在手上的這一批檔案信息,其實在2012年就拿到了。“這是學生高一剛入學登記的信息。”
當詢問他們的信息從哪個渠道得到的,對方回答“不清楚”。相關聲明本科錄取工作已經結束
28日,電子科大本科招生辦工作人員接受本報記者採訪表示,已經接到學生和家長反映,有人冒充本科招生辦老師,主動聯繫家長,提供虛假承諾“可就讀電子科技大學校本部”的消息。
對此,招生辦工作人員表示,電子科大招生辦已於當天在學校本科招生網發表聲明。隨即,華西都市報記者登錄該校官網,查看到聲明如下: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鄭重聲明,我校所有普通全日制本科錄取工作均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辦工作規定執行,且目前錄取工作已結束。錄取結果僅通過各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官方網站及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請廣大考生及考生家長注意辨識真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律師説法出售個人信息可追刑責
一所公立高校負責招生的工作人員介紹,與全日制普通高校相比,民辦院校生源比較緊張,所以部分人會把主意打在了購買學生信息上,“拿到考生信息,意味着可以遊説考生和家長,增加生源。”
此前,教育部曾發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明確提出“屬於考生個人信息及有關錄取過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開”,並強調,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川思沃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純認為,考生的分數等信息屬於個人隱私,未經個人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可以濫用。泄露考生信息,如果情節嚴重可追究其刑事責任。(華西都市報記者 李秀江 實習生 張豔華 攝影 陳羽嘯)(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