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哥:“違法分子”回國變“愛國義士”? 留美博士回應

  [文/觀察者網高雪瀅]

  因為一場演講,中國留美博士翟田田“涉恐入獄”一事再度引發關注,爭議也隨之而來。

  翟田田在近日播出的《演説家》節目中否認了因“恐怖威脅”而被美國關押的説法,稱自己入獄的根本原因是在一場關於交通費上漲的聽證會上,抨擊了“美聯儲在全球剪羊毛的金融奴役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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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下午,翟田田再次在微博上強調自己不是“恐怖分子”,也沒有要“燒燬學院的大樓”,入獄是因為“美國的司法系統錯誤”。

  他還曬出了一系列法律文書作為證據,希望部分網民停止對自己和家人的人肉騷擾,並稱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毀掉你們心中偉大‘燈塔國’形象的是美國的司法系統,而我只是一個在美國遭受過冤獄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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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美國駐華大使館尚未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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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田田是西安人,2003年去美國新澤西史蒂文斯理工學院(Steven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讀書。

  2010年3月11日,他被校方勒令退學,關於被開除的原因,有好幾種不同的説法。

  美國新澤西州最大的資訊網站NJ.com報道稱,校方的説法是,翟田田多次涉及嚴重違反校規,但具體情況涉及隱私,不便透露。

  紐約時報的報道則是,紐約大學教中國民族舞蹈的Aly Rose(曾長期在中國生活,中文名叫羅紅玫)向警察舉報,説翟田田騷擾她。

  而翟田田本人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否認了上述的這些説法,並表示學校是“無緣無故”開除他的:

  “我在美國需要自己掙錢上學,一學期課程是3000多美元,都是我打工掙的。交了那麼多錢,你無緣無故不讓我上學,這是讓人很生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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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警方報告稱,翟田田在被停學後,打電話到學校諮詢申訴流程,諮詢完,他對接線員説:“I would burn the school down to the ground.”(我將燒燬學校)。

  隨後,他又解釋説:“It's just a figure of speech”(這只是個比喻)。

  但接線的校警和警察談起此事時,認為此威脅可信,於是對他進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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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紐約時報採訪了翟田田的好友,那位好友表示,翟田田否認有燒了學校的想法,但承認説過這麼一句話:“I'm going to burn down Stevens by suing them and going to ABC and CBS”(我要通過起訴、向ABC和CBS等媒體曝光來毀了學校),翟田田強調,“burn down”只是比喻。

  而翟田田本人2010年接受新京報採訪時,也強調“burn down”是比喻,同時強調,這句話是對朋友説的,而不是校警:

  “我接到停學通知後,和一個朋友商量該怎麼辦。我説,如果學校要整我,我會上訴或告訴媒體也毀你學校的名譽。當時我説burn your reputation,‘burn’這個詞當時的表達是‘毀’,而不是‘燃燒’的意思。可能這個説法傳到了校方處,他們弄了一份檢查報告,稱我要把整個學校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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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今年9月13日播出的《演説家》裏,翟田田否定了網上傳的另一種入獄的説法——他在課堂上與教授發生爭吵,揚言要炸了學校。

  並且,他否認自己曾説過要炸燬學校的話:美國檢方聲稱掌握了我説要炸學校的錄音,但我連律師都沒有找就贏了官司,你覺得他們有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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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獄17天前,他曾參加過美國一場聽證會:新澤西的交通總署公開討論公共交通是否應該漲價。

  他發言説,新澤西的交通總署沒有拿到奧巴馬當局許諾的400萬美金,就想“把手放到老百姓的口袋裏去要錢”。他表示自己的這一發言贏得了在場老百姓的熱烈掌聲,下台後還接受了媒體的採訪,採訪中,他對“美聯儲在全球剪羊毛的金融奴役的本質”進行了抨擊。

  2010年7月30日,美國控方由原來的“恐怖威脅”為其降至“小型行為不當”,至此,翟田田不負刑事責任,並被允許回國。8月10日,翟田田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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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商報當時是這麼報道的:“在經過多方努力之後,翟田田的騷擾罪名被取消,但新澤西檢方因為翟田田不同意接受‘行為不當’違規的條件,決定繼續以恐怖威脅的罪名起訴他。目前,翟田田仍面臨‘恐怖威脅’罪的起訴。”

  翟田田當時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示,如果美國檢方起訴,他將去美國應訴。

  而翟田田今天(16日)發佈的聲明,針對的主要是回國原因。關於被學校開除和被捕原因的爭議,他沒有提及。

  他表示,由於演講視頻的傳播,這兩天不斷有人問他:“你是否為了脱身而達成了‘自願被遣返’的協議,是否是畏罪潛逃?”

  所以,他曬出了四張圖,包括律師發給美國檢方的拒絕簽字認罪函、陪審團駁回刑事犯罪等待地方法院完全駁回的確認函、哈德森郡檢察官辦公室撤訴的確認函、全部上訴被駁回撤案的律師聲明等。

  翟田田再次強調自己是“無罪之人”,並表示自己時候提出赴美去反訴維權,但因美國兩次拒絕簽證申請而無法實現:“他們在逃避什麼?不言自明。”

  翟田田在聲明中表示,最近有人因為這件事對他和家人進行跟蹤、謾罵和人身攻擊,他希望這種行為能儘快停止,並表示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翻頁見翟田田聲明全文)

  以下為翟田田聲明全文:

  首先感謝大家對我的關注,我是一個朝九晚五的理工男,回國後專心忙自己的事,過普通人的生活,下班和朋友嘮嘮嗑吹吹牛,回家陪家人安安生生吃頓飯,並不想引起過多的關注,“演説家”的講演所帶來的效應是我始料未及的。也許是上了年紀了吧,最近這種關注令我很疲倦。

  “你是否為了脱身而達成了‘自願被遣返’的協議,是否是畏罪潛逃?”是這兩天被問的最多的問題。希望今天能在此畫上一個句號:

  *附件只按照時間順序做粗略翻譯説明*

  一、發給檢方的拒絕簽字認罪函:

  向(檢方)告知,如果您的檢察官辦公室向大陪審團提交此案件,而不是將其駁回市(下級)法院,我的客户翟先生要求出面向大陪審團成員作證,就上述投訴進行應訴。如你所知,這件事先被分配給了原告出庭LeoHurley先生。LeoHurley先生提出請求,(將原刑事犯罪)降為"行為不當"的認罪協議。我的客户翟田田在Theemling法官面前已正式拒絕簽署此項認罪協議(第二次出庭)。應翟田田的移民律師的請求,翟先生計劃於2010年8月9日自願離境回中國。我當事人的移民律師計劃(為翟田田)辦理臨時返美簽證,以便在必要時出庭提供證詞並應訴。因此,請提供此案件的安排與庭審日期。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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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非常高興的告訴您,您的案件已經清了。檢方的刑事案件起訴已被陪審團駁回,降罪後的起訴將在地方放法院進行,我也聽法官説此起訴也將駁回,只是在等最後確認和走程序。這意味着你無罪並意味着你可以繼續完成你的學業了。如果你需要我們向媒體出任何聲明,請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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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相關人士:

  我是新澤西州哈德森縣公共辯護人辦公室指派的律師,代表翟田田先生。應客户的要求我出具此信函,向有關各方聲明我願意提供關於翟先生於2010年4月15日被指控“恐怖威脅”的刑事訴訟的結果和相關資料。(這絕對不是“恐怖主義”案件)。

  翟先生自願離開美國,完全有意在需要的時間返回美國面對所有對他的刑事指控並出庭作證。2010年9月21日,此案由檢方Christina Krauthamer交由大陪審團,大陪審團審核證據後決定檢方沒有起訴(翟田田)的證據並決定撤訴。這意味着大陪審團沒有發現起訴翟先生涉嫌重罪的可能事由,而是將案件駁回下屬地方法院霍博肯市法院。經進一步審查,2010年10月4日,檢察院決定行政撤訴本案。這意味着整個案件被駁回,翟先生在與上述投訴相關的任何法院都不再面對任何指控。

  翟先生在案件過程中一直堅持清白。結果表明,檢方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翟先生的指控。

  如果您希望確認此信息,請隨時直接通過電話201-795-8947與我聯繫,或者通過電子郵件: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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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必須強調的是,我不是“恐怖分子”,也沒有要“燒燬學院的大樓”。我是以中國留學生的身份長期在美國學習生活,卻被美國的司法系統錯誤的投入監獄。歷經四個月的牢獄之災,祖國的親人和同胞給了我偌大的鼓勵,我從未“認罪”,因為我本就無罪。我沒有向那個強大的司法系統低頭,因為這不僅關乎我個人的自由,更關係到我作為一名中國留學生,一箇中國人的尊嚴。

  最終,美國的司法系統因沒有證據能夠完成對我莫須有的指控而駁回並撤銷對我的刑事訴訟。所以,無論從事實上還是法律上,我都是無罪之人,清白之身。

  事後我提出赴美去反訴維權,美國卻兩次拒絕了我的簽證申請。他們在逃避什麼?不言自明。

  針對網絡上關於我的一些不實傳言,口説無憑,就讓這些法律文件及證據給好奇的網友一個交代。我希望一部分“過分熱情”的網友與我及我的家人保持安全距離,停止跟蹤扎堆兒式的謾罵和人身攻擊,毀掉你們心中偉大“燈塔國”形象的是美國的司法系統,而我只是一個在美國遭受過冤獄的受害人。

  結束

  注:如繼續人肉騷擾我的家人,我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雪塵”:唉 剛才在內涵段子裏看到了翟田田演講的視頻,完了下面的評論不敢恭維,部分國人的素質與理智令人堪憂,大多都是説從網上搜了幾篇當年的新聞看了下,就罵他是個騙子,説他是因為炸學校被捕的之類。請大家理智看待問題,我們不瞭解箇中情況,請勿妄下評論。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3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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