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4歲被騙賣淫,不堪入目真相是這樣好可怕,揭湖南引誘賣淫案14歲小處女被騙到賓館遭蹂躪,小小年紀為何要如此壞?不僅坑了自己的閨蜜賣淫,一有不順就直接打人,現警方已經介入處理,即將面臨的是坐牢悲劇。楊潔的家在一座典型的湘西農村,一所所房子坐落在綠色的山坡間,楊家屋後是一片黃色的橘林。一張小牀擺在楊潔房間牆角,被子露出一大塊棉絮,沒有粉刷的牆面上貼着卡通畫。
家裏留存的一張照片上,楊潔個子不高,面孔清瘦。你很難將她和“引誘、介紹、強迫未成年人賣淫案”聯繫起來。
今年5月,湖南張家界慈利縣警方破獲上述案件;10月底,慈利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判決,有7人被判刑。
令人震驚的是,17名涉嫌違法犯罪人員中,有11人未成年,其中在校生5人,輟學及休學6人。3名受害人中,2人未滿14歲,1人剛滿14歲。
另有兩名公職人員——慈利縣消防大隊原教導員李某,慈利縣國税局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劉某涉案。前者目前已被免職。後者已被撤銷職務,開除黨籍及公職。
作為主要案犯人之一,楊潔曾強迫一名未滿14歲的女孩賣淫。案發前,她剛滿16歲,同樣是一名孩子。
這是一起由未成年人霸凌事件牽扯出來的案件:5月中旬,不到14歲的初中生李文被楊潔、王秀等人毆打。在父親李江的追問下,她稱被逼迫賣淫,拒絕之後遭到毆打。李江報警。警方以此為線索,破獲此案。
案發之前,李江一直對女兒比較放心,“孩子一米六五,塊頭大,一般的孩子應該不敢欺負她。”
甚至到現在,李江都在困惑,“楊潔、王秀兩個女孩又瘦又小,女兒怎麼就認他們打罵?”
王秀是一名高二學生,在同校同學的描述中,她是“混社會的”、“大家都聽過她的名字。”同學們經常看到她和社會上的青年在校門口逗留。
王秀所在學校的學生介紹,學校裏,有一些類似王秀一樣的學生,經常和校外青年出現在校園門口,同學們私下稱這些人為“社會哥”和“社會姐”,輕易不敢招惹。
楊潔的“江湖名氣”更大。同村的一名村民説,“她是在社會上混的,小女孩不簡單。”
爺爺楊茂盛介紹,楊潔讀初中時,成績在班裏屬於中流。中考前,她出了一場車禍,成績從此不如以前,中考成績很差,便輟學了。
“不讀書以後,孩子像變了個人。”楊茂盛説,孫女隔三差五找他要錢,此外不再和他講話。
有一次,楊潔又找爺爺要錢,楊茂盛沒給她,她一把將爺爺推倒。“她不聽我話啊,嫌我沒本事。”提到孫女,楊茂盛連連搖頭,“我勸她,不要在外面整壞事,她不聽。”
李文剛開始願意和楊潔、王秀交往,正是因為她們是“混社會”的。
今年年初,鄰班的一個女孩告訴李文,楊潔想認她為妹妹。考慮到“她勢力大,當她的妹妹很有面子,以後沒人敢欺負”,李文很愉快地答應了。
剝洋葱瞭解,另一名未滿14歲的受害人答應“賣淫”,也是出於“被罩着”,在學校沒人敢欺負她。
案卷資料顯示,引誘、介紹、強迫受害者的6名少年中,王秀等2人為在校學生,楊潔等4名少年已經輟學。楊潔、王秀等3名女孩負責物色、聯繫女孩,另3名男孩負責聯繫嫖客。
即便家長,也不知道這些孩子是如何與社會上的人產生密切關係的。負責聯繫嫖客的一名男孩,在案發前未滿18歲,但他的爺爺説,“他的朋友多得很,有大老闆,還有當官的。”
正是這名男孩,在今年5月,曾把一名剛剛年滿14歲的女孩介紹給慈利縣國税局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劉某。
案發後,慈利警方曾對媒體表示:由於沒有固定職業及單位,目前對無業遊民的管理存在難點。社會難以對這個羣體形成約束,加上這一羣體往往無組織,對違法行為的事先預防教育存在盲區,常以問題發生後的事後懲戒為主,亟待引起重視。
案發後,盛怒之下的李江想去找楊潔的家長理論,他最終放棄了,“她像個沒爹沒孃的孩子,我不知道該和誰去理論。”
10年前,楊潔的父母離異,母親改嫁後,父親精神開始變得異常,不能掙錢養家。發病時,他將家裏的窗户、玻璃全砸碎了。
爺爺楊茂盛對剝洋葱説,“楊潔的父親早就意識不到自己還有個女兒。”十幾年來,楊潔一直靠爺爺照料。
記者走訪案件中涉及到的7名少年的家庭,有5名孩子的父母雙方或者一方在外務工,主要由爺爺奶奶照顧。
另一名受害女孩微微,10歲起就跟着外公外婆生活。外公外婆至今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他們只是覺察到外孫女的異常,“她在家裏很沉默,一回來就把自己關到房間裏,不和我們説話。”
出事以後,微微在外地打工的父母趕了回來,把她轉到外地一所軍事化管理的中學讀書。
她的父母認為,嚴格的管理環境能夠將潛在傷害降到最低。今年8月,她的父母再次去了上海打工。
張家界市慈利縣位於湖南省西北部,是一個典型的勞務輸出縣,全縣70萬人口中,約一半剩餘勞動力外出務工。公開資料顯示,慈利縣16週歲以下農村留守兒童16977人。
主要案犯王秀的父親王大明認為,“我們當爹媽的,就是給她掙錢以提供更好的生活條件。”
這幾乎是記者接觸到的所有家長的心態。一名受害女孩的母親哇哇大哭,“我外出打工,就是想給女兒最好的生活條件,怕她因為缺錢學壞,但還是學壞了。”
王大明説,王秀曾在一所鄉村高中讀書,“那時候我和老婆都在家裏幹活,孩子學校離家近,經常回家,學習成績還可以,考過全校前五十名。”
但他覺得,應該給女兒創造更好的學習條件。2015年年中,王大明和妻子去南方一座城市打工,掙到錢後,就把她送到了縣城的高中讀書,“一學期學費3000元,每個月伙食費400元。”
王大明説,這是他們夫妻兩個月的純收入。
但到了縣裏的高中,王秀的成績下降了,在班裏排倒數。
去年放寒假,王秀給父親打電話,説想爸媽了。王大明把女兒接到了身邊過假期,“那時候感覺,孩子在身邊真好。”
王大明甚至想過把女兒接到身邊讀書,但工友告訴他,“你想多了,你孩子不是這個城市的人,人家不要。”
10月27日,慈利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判決,共有7人被判刑,其中5人在案發時不滿18週歲。這些少年因介紹賣淫罪、強迫賣淫罪或者引誘賣淫罪,被判處一年三個月至兩年不等的刑罰,並處數額不等的罰金。
新京報記者採訪到的家長一致表示,“不相信孩子出這樣的事情”、“在我面前,她就是一個孩子,放假回家喜歡和我一起睡,還摟着我的脖子。”
案發前,王秀的父親王大明一直認為女兒就是一個普通的女孩,“每次給我打電話時,挺乖的。”
王秀喜歡韓劇,追星,喜歡玩QQ,王大明經常登錄女兒的QQ空間,除了寫明星趣聞,其他就是感慨爸媽打工辛苦的內容。
楊潔的爺爺楊茂盛説,“我沒有能力救她,看她的命了。”
王秀的父親王大明告訴記者:“她已經十六歲,該為自己做錯的事承擔後果。”
另一名主要案犯之一的母親也表明,“我不會給女兒請律師,判多久就是多久,她該自己承擔責任。”
截至記者發稿前,被判刑者均沒有選擇上訴。
雖然覺得女兒犯了錯,但王大明覺得心有不甘,“她是學生,學校也該負責吧。”他曾去學校要個説法,但沒有見到校領導、老師,一個保安告訴他,“把你女兒的東西收拾乾淨,快走。”
他要為女兒保守秘密,並不想讓更多人知道這件“並不光彩”的事情,王大明最終選擇低調處理此事。他説,以前覺得自己混的還不錯,經歷這個事情後,第一次感到無力。
80歲的楊茂盛到處給人説自己的難處,他想讓村民理解自己為什麼不救孫女。鄰居勸他,“女孩子家的事,你到處説,孩子出來怎麼做人?”
受害女孩的家長同樣困惑,“孩子怎麼會捲入這種事情?”
事發後,受害女孩李文的母親放棄外地的工作,回家陪伴孩子。
她問女兒,“你怎麼這麼信任一羣陌生人,和他們一起去賓館,你沒覺得不正常嗎?”
李文説,她怕,怕被打。
“你可以告訴爸爸啊,你信任一羣陌生人,就不信任爸爸?”
李文低着頭,再也沒有説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