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知名歌手汪峯訴風行工作室創始人、資深娛樂爆料人韓炳江(即“卓偉”,下稱“卓偉”)名譽權糾紛案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
兩大娛樂圈名人的紛爭已持續多日。
汪峯起訴案:起因只為“賭壇先鋒”四字
4月17日,一篇關於“汪峯所參與的中國江蘇撲克錦標賽涉賭被叫停”的消息在網上傳播。次日汪峯工作室闢謠,稱他所參加賽事並不涉賭。
3天后,自媒體“全民星探”發佈一文章,該文以《章子怡汪峯領證蜜月會友婦唱夫隨》為標題。文章透露了汪峯和影星章子怡的相處細節,並附有“作為外人來講,體會不到那種愛情究竟是甜蜜還是苦澀”的評論。
當日,卓偉在其個人微博“中國第一狗仔卓偉”上轉發此文章並評論稱“賭壇先鋒我無罪,影壇後媽君有情”。
汪峯方訴稱,卓偉未經調查、核實,隨意在其個人微博上以“賭壇先鋒”對其進行侮辱,損害了他的個人形象,嚴重侵犯了他的名譽權。
故此,汪峯要求卓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刪除涉事微博。並請求法院判令卓偉賠償原告個人精神損害撫慰金、經濟損害賠償金等共計200萬元;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在新浪微博上發表致歉聲明,置頂並至少保留90天以上。
庭審焦點:“賭壇先鋒”屬正常言論還是侵權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發現,開庭當日,汪峯與卓偉兩人均未到場。
庭審中卓偉方代理人稱,本案不存在名譽權被侵害的事實。
“卓偉的行為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其主觀沒有過錯。他的行為是依法行使作為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和輿論監督權。”卓偉方代理人説。
汪峯方代理人稱,“賭壇先鋒”的措辭直接指向汪峯。卓偉方代理人也表示,“賭壇先鋒”是指汪峯。
“目前可以從互聯網上搜索到汪峯到全球多個地方賭博的新聞,並且汪峯本人蔘加過的江蘇撲克大賽已經被相關部門定性為賭博被叫停。”卓偉方將這些媒體報道作為證據提交法庭,並表示基於這些媒體報道,卓偉才在其微博上指汪峯為“賭壇先鋒”。
汪峯方反駁,被告所提交的媒體報道與卓偉侵權之間並無明顯關係。“這些文章並非卓偉發表,卓偉並不能證實其真實性”。
汪峯方補充,江蘇省撲克大賽是合法的體育賽事,且有政府監管,原告之所以參與是基於對其公信力的信任,“至今沒有證據顯示汪峯在此次比賽中參與了賭博”。
“如果卓偉方無法證實相關媒體報道已經明確把汪峯的行為定性為賭博,則被告方侵權”。汪峯方代理人稱,卓偉未經調查核實這些媒體報道就稱汪峯為“賭壇先鋒”,其個人微博粉絲數很多,嚴重誤導了公眾對汪峯的評價,給汪峯的名譽權帶來了難以磨滅的損害。
卓偉方表示,汪峯在世界各地參與賭博一事已經多次被媒體報道,“賭壇先鋒”並非貶義。“因為除中國大陸以外,世界很多國家都認為賭博不違法。”
卓偉方解釋,“先鋒”是指行軍打仗時的線頭將領或先遣部隊,在此面上是褒義詞,賭博只是汪峯的一種愛好,故“賭壇先鋒”不存在貶義説。
故此,卓偉方認為,卓偉的微博原文是“賭壇先鋒我無罪”,汪峯方忽略“我無罪”的陳述,以偏概全。卓偉只是對媒體報道的汪峯賭博的行為作如實陳述,故不存在主觀惡意侮辱。
對此,汪峯方稱,卓偉並未在其微博中解釋“賭壇先鋒我無罪”一詞的解讀方式,對卓偉方的説法不認可。
汪峯方認為,卓偉系自媒體“全民星探”,風行工作室創始人,其在微博分享“全民星探”文章,並且評論稱“賭壇先鋒我無罪,影壇後媽君有情”,系對其自己的自媒體炒作。
對此卓偉方稱,卓發微博的行為並非“全民星探”授權,其行為是卓偉在其個人微博的正常言論行為,並無主觀惡意。汪峯不應將卓偉的個人行為與“全民星探”的公司行為混淆。
“針對‘賭壇先鋒’一詞,我們希望索賠200萬元,一字50萬元,看似很貴,但這個數字實際上表達了汪峯對這麼多年所受名譽侵權行為的抵制。”汪峯方稱,汪峯作為公眾人物,對於“狗仔”的偷拍行為已經容忍多年,但此次卓偉稱汪峯為“賭壇先鋒”已經直指汪峯違法,汪峯不能再容忍。
“卓偉的言論是否侵權,汪峯方在整個庭審過程中並未提交有效證據,因此其提出的損害結果不成立。”卓偉方稱。
澎湃新聞獲悉,由於雙方不同意調解,本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