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儀館積屍嚴重恐怖至極真相令人震驚!中國傳統喪葬文化歷來講究死者為大,但記者在清明節到來之際調查發現,有一些人死後非但沒有及時安葬,反而陳屍太平間、殯儀館數年甚至幾十年無人管,導致全國多地太平間、殯儀館屍櫃告急,費用疊加,正常運行面臨困難。如何妥善處置這些屍體,打破“停屍不顧”困局,成了醫院和殯葬管理部門的一大難題。
殯儀館積屍嚴重 恐怖至極真相令人震驚
太平間、殯儀館積屍嚴重 有屍體一放就是21年
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醫院的太平間位於醫院一處人跡罕至的角落。51歲的太平間負責人趙康(化名)在冰涼的屍櫃間穿行,一邊檢查屍體一邊進行消毒。面對記者的到訪,趙康面露愁容,並唉聲嘆氣起來。
“醫院的屍櫃一共還不到50個,其中就有30多個常年被無法處理的屍體佔據着,剩下的用來日常使用哪裏夠!現在,有新屍時只能拒收或者協調至他處。”趙康説,由於相關部門未對30多具屍體開具死亡證明,致殯儀館不能進行火化,所以這些屍體常年放在屍櫃裏。電費、人工費、消毒費……令醫院壓力重重。
據瞭解,目前呼和浩特市約有200具屍體因得不到處理而常年陳屍太平間、殯儀館,短則五六年,長則21年無人問津。“積屍嚴重的問題其實在內蒙古各盟市都存在,不算醫院太平間裏的,平均每一個縣級的殯儀館至少存十具常年無法處理的屍體。”內蒙古民政廳社會事務處副處長王慶民説。
記者走訪多個省區市發現,全國多地太平間、殯儀館都面臨着相同的困擾。目前,濟南市殯儀館和蓮花山殯儀館中尚有80餘具屍體常年得不到處理,部分屍體的存放時間超過10年。在昆明,僅昆明市殯儀館裏就長期存放着70多具遺體。在廣州,由於業務基數大、流動人口多,廣州市殯儀館每年超過認領期存放的屍體可達1300具至1400具。
濟南市蓮花山殯儀館業務二科科長張濤認為,屍體長期得不到處理會衍生出許多問題。首先,對逝者不尊重。“屍體即便保存得再好,也面臨着脱水、變色等問題。時間越長保存難度越大。”其次,屍體長期留置佔用了公共服務資源,導致屍櫃週轉不靈,有些原本能正常入館的屍體只能暫送他處。第三,屍體長期的保管費用會成為太平間和殯儀館越拖越重的包袱。“以館內存放12年的一具屍體來算,普通冰櫃每天收費50元,1年就是1.8萬餘元,加上人工日常巡查、設備定期維護等費用,總成本約20萬元。”張濤説。
不願動、不敢動 積存屍體處理面臨難題
國務院頒佈的《殯葬管理條例》(2012年修正本)明文規定:火化遺體必須憑公安機關或者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但在日常生活中,一些遺體因不同原因而缺少“死亡證明”這一關鍵要素,殯儀館又不會火化非正常死亡的死者遺體,最終導致積屍嚴重。
“馮某,男,2010年3月31日由120送至太平間。”死者馮某的相關信息簡單地寫在存屍簿上。6年前,馮某因車禍致死。經協商,馮某姊妹獲賠9萬元,但拿到錢後2人從此杳無音信。“我們曾有馮某家人的聯繫方式,從拒接到成為空號,馮某屍體至今無人管。”趙康説,公安部門擔心將馮某屍體處理後會有人回來要屍,所以未開死亡證明,馮某的屍體因此存放了6年沒人管,存屍費用也由太平間承擔。
綜合多地殯葬管理部門負責人的説法,目前太平間、殯儀館積存的屍體主要分為四種類型:第一種是無名、無主屍體。對於非正常死亡的無名、無主屍體,公安機關不願開具死亡證明和送至殯儀館進行火化,原因是擔心家屬有一天出現並索要屍體;第二種是有名、有主屍體。這些屍體大多涉及各類糾紛,如果公安機關出具死亡證明併火化屍體可能得罪糾紛的兩頭,使自己成為眾矢之的;第三種是涉及醫療事故的屍體,因醫患矛盾未解,屍體遲遲未處理;第四種為涉案屍體,由於案件未破,屍體需繼續留存。
昆明市殯儀館館長瞿勤認為,各類屍體之所以長期無法處理,主要原因在於相關法律法規中並沒有具體可操作的細則和規定。記者查閲《殯葬管理條例》發現,全文並沒有涉及無名、無主屍體,有名、有主含糾紛屍體,醫療事故屍體和涉案屍體的具體處理程序和方式。而地方性法規中,有的根據實際需要增加了相關內容,有的仍然是空白。如《呼和浩特市殯葬管理條例》僅對無名、無主屍體的處理方法作出明確的規定。由於缺少指導性的法律法規,對屍體不作處理成為各部門目前最“放心”的方法。
“儘管《呼和浩特市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無名、無主遺體由公安機關及時發佈認領公告,公告滿60日無人認領的,殯儀館憑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將其火化,但實際中,公安部門並沒有按規定進行操作,屍體拉進太平間後再沒了下文……”內蒙古人民醫院太平間一名工作人員説,對有關部門來説,這些屍體就是棘手的問題,誰都不願動、不敢動,弄不好扯進糾紛裏就得擔責。
完善法規待破局
記者採訪發現,因沒有有效方法解決積存屍體,全國多地太平間、殯儀館裏不斷有“新屍”成為“老屍”,數量逐年增長,屍櫃難以週轉。太平間、殯儀館的正常運行已出現問題。此外,一些地區屍體的儲存費用由地方財政買單,屍體常年儲存成為地方一筆不小的支出,並有浪費的嫌疑。多位業內人士呼籲,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儘快着手解決這一問題。
“打破困局的根本出路是完善法律法規,釐清屍體處理程序。”王慶民建議,對各種原因導致的“停屍不顧”現象如何處理和懲處,公安機關、殯葬管理部門、醫院等處理主體的權責分配等問題都需要法律進一步明確,否則公安機關處理起來就會有顧慮,其他部門也是左右為難。
“當前從操作層面看,涉及的相關部門,應該更主動地落實現有規定,不能因怕擔責任而扯皮,把皮球踢給太平間和殯儀館。”多家醫院的負責人表示,現在還得一手抓消化存量,一手抓避免增量,所以在逐步完善法律法規的同時,有關部門既要明確各自責任,又要強化協調配合。公安部門應嚴格執行公告到期即開死亡證明,為處理無人認領遺體提供便利。
廣州市殯儀館業務部相關負責人認為,屍體在殯儀館冷凍保存有較高的費用,有許多死者家庭貧困,其親屬好不容易趕來,既要面對天人永隔的悲痛,還要面對不小的經濟負擔。殯葬管理部門可以協調太平間、殯儀館,儘量幫助困難家庭減免相關費用。這樣既是對死者家屬的一種安慰,也有助於解決積屍嚴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