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退費通知2021-12-19 由 納喇傲兒 發佈於 綜合廣大城鄉居民:根據巴彥淖爾市醫療保障局、巴彥淖爾市財政局、國家税務局巴彥淖爾市税務局《轉發 的通知>的通知》(巴醫保辦發〔2021〕313號)精神,現對參加城鄉居民醫保退費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國家醫保局總局關於加強和改進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的指導意見>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於轉發>1.退費參保人在居民醫保繳費後,在相應待遇享受期未開始前因重複繳費、死亡、參加職工醫保或其他統籌地區居民醫保,可申請辦理退費。待遇享受期開始後,原則上個人繳費不再退回;已通過醫療救助渠道享受參保繳費補貼的救助對象,根據其需要終止的參保關係所在地繳費渠道完成退費。2.退費流程:屬於以上退費情形的繳費參保居民需提供本人身份證、銀行卡複印件各2份(死亡人員另提供死亡證明覆印件2份、代理人身份證和銀行卡複印件2份)、繳費憑證2份到臨河區税務局1015辦理退費登記。請符合退費條件的城鄉居民互相轉告、儘快辦理,待遇享受期開始(2022年1月1日)後,將不再受理退費,只能進行停保處理。特此通知臨河區税務局臨河區醫療保障局2021年12月16日來源:黃河金岸魅力臨河編輯:楊雅康 校對:馬彥臻監審:常尚奇名優特產、時令生鮮… 你想要的這裏都有 快點擊下方小程序購買吧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604 字。轉載請註明: 醫保退費通知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