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官員受賄不捨花錢 原則是有送就收

由 宿秀榮 發佈於 綜合

  官員受賄不捨花錢原則是有送就收!巴爾扎克筆下的葛朗台是吝嗇鬼的典型代表,讓人印象深刻。但誰又會想到,現實生活中也有“葛朗台式”的人物,還是個貪官。他就是鎮江市民防局原局長朱冬生。一方面他大肆受賄,把持審批權,搞權錢交易。另一方面,他又在生活中極端節儉。為了省汽油錢,他坐公交下鄉買豆腐,平時穿着也不講究,都是掉色破損的舊衣裳。近日,朱冬生因犯受賄罪被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財產50萬元。而法院最終認定的朱冬生的受賄金額,接近200萬元。

官員受賄不捨花錢 原則是有送就收

  民防工程成了他撈錢的“主戰場”

  “朱冬生化整為零,將手中權力分解為一個個交易的籌碼。”案件承辦人説,民防工程建設是朱冬生撈錢的“主戰場”。

  朱冬生主政鎮江市民防局的10年,正是民防職能與市場開發逐漸融合的階段。“朱冬生化整為零,將手中權力分解為一個個交易的籌碼。”案件承辦人説,民防工程建設是朱冬生撈錢的“主戰場”。

  根據法律規定,民用建築在建設時必須建設防空設施,也就是地下人防工程,平常看到的各種地下停車場就屬於這個範疇。開發商在建設完成後,由民防局決定能否通過驗收。如果開發商沒有條件建設人防設施,則按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以總建築面積測算,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用於擇地另建。作為民防局局長,朱冬生通過手上掌握的權力,將開發商捏得死死的。

  緩繳人防建設費是撈錢砝碼

  2007年,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一住宅項目,資金週轉緊張。為了能如期開盤,總經理陳某找朱冬生幫忙。當年春節,陳某帶上緩繳人防建設費的材料來到朱冬生辦公室。説明來意後,留下了“心意”—5萬元現金。朱冬生大筆一揮,同意緩繳。於是從2007年開始,陳某每年春節都會“孝敬”朱冬生,送上2000元的購物卡以及香煙等禮物。經查,從2007年到2013年,朱冬生先後同意32家房產公司辦理“緩繳人防易地建設費”,共計受賄24萬元。

  人防工程誰承建,他也插一手

  人防工程由誰承建,朱冬生也要插一手。朱冬生有一個重要的“掮客”劉海。劉海是個體包工頭,沒有施工資質,也沒有正兒八經的施工隊伍,經常掛靠在其他工程公司下面撿些基樁的零活。當朱冬生還是普通幹部時,兩人就是關係熱絡的牌友,朱冬生當上民防局長後,兩人的關係走得更近,很多人防工程便在牌桌上一錘定音。2013年2月的一次牌局上,某建築公司副總經理吳立聽説鎮江大市口地下工程招標,便向朱冬生表示想承包工程。此時朱冬生手氣正旺,心情大好,滿口答應。不巧的是,2013年1月鎮江市政府新出台規定:要在原來的商務標、技術標的基礎上增加信譽標,可吳立的公司信譽標分數不夠。於是,朱冬生利用自己在單位的強勢,按舊的招投標標準競標,讓吳立的公司中標。事後,吳立孝敬朱冬生10萬現金。

  2013年初,鎮江某基樁公司中標東吳路地下人防工程,結果大市口與斜橋街連通工程發生漏水事故。朱冬生奔赴現場調查,發現是施工方偷工減料,把暗墩樁打少了。風險排除後,朱冬生火冒三丈,教訓工程經理李峯,表示要扣工錢。李峯一聽要扣錢,趕緊找來劉海商議。果然,劉海從中游説,希望“從寬發落”,並奉上25萬元現金。朱冬生就此放了李峯一馬。2013年10月,李峯的工程進入決算、審計環節,再次委託劉海送給朱冬生25萬元現金。最終,李峯的工程順利通過驗收,工程款不僅沒有扣罰,反而如期全額支付。

  “窮怕了”心理讓他大肆撈錢同時摳門省錢

  審訊中,檢察官發現,朱冬生家屬給他送的兩件換洗衣服,衣服都掉色嚴重,而且領子都磨得毛邊開線,“朱冬生確實吝嗇到了極致,對自己都小氣到家。”案件承辦人説。

  經法院最終認定,朱冬生受賄金額為195.13萬元。按理説,朱冬生大肆撈錢,其生活應該也很奢華。但檢察機關在調查中發現,朱冬生的日子過得非常節儉。

  生活上吝嗇到極致

  鎮江市寶堰鎮生產的豆製品物美價廉,名氣很大,朱冬生一家都愛吃。他每次去買,必坐公交車。原因是他算了筆賬—開車來回的油錢加上車輛損耗,“不划算”。審訊中,檢察官發現,朱冬生家屬給他送的兩件換洗衣服,衣服都掉色嚴重,而且領子都磨得毛邊開線,“朱冬生確實吝嗇到了極致,對自己都小氣到家。”案件承辦人説。

  對於自己的吝嗇行為,朱冬生解讀為“窮怕了”心理作祟。現年59歲的朱冬生,中等個頭,一副精明能幹的模樣。他幼年時父母離異,由祖父母養大。為了餬口,和哥哥曾在村裏替人打零工生活,“在馬路上跌個跟頭都恨不得抓把泥回家。”朱冬生在案發後形容當時的窘迫。朱冬生中專畢業在自來水廠做了10年工人後,進入紀委工作。此後,在公用事業管理局、房產局、人防辦公室、民防局,高居“一把手”15年。

  他的原則是“有送就收”

  在“窮怕了”心理作用下,朱冬生的原則就是“有送就收”。他對收受購物卡情有獨鍾,積少成多後就將購物卡換購成金條;別人“進貢”的香煙,他統統拿去賣掉。朱冬生喜歡“抓”着下屬打麻將,甚至連上班時間都不放過。每次朱冬生的手氣都特別“好”。

  貪來的錢都弄去搞投資

  朱冬生雖然摳,但他絕不把錢放到銀行“凍”起來。只要有機會,他就讓錢生錢。從出租門面店,到開辦香煙店、網吧、彩票站、製鞋廠,再到投資房地產,朱冬生經營的“業務”很廣泛。“2000年時房價還不高,他果斷出手在鎮江小米山、東門各買一套門面房。” 案件承辦人説,不過朱冬生投資所用的錢,大都是權錢交易所得的不義之財。

  受賄195.13萬

  被判11年

  接受調查還和檢察官攀關係

  去年8月,鎮江市人民檢察院接到關於朱冬生的舉報迅速展開初查。檢察官針對朱冬生的財務狀況進行前期摸查,很快一張尾號為“8515”的銀行卡浮出水面。

  這張卡是以朱冬生的哥哥名義辦理的,但有一筆某建築公司財務會計匯入的10萬元現金存款記錄。檢察官懷疑,朱冬生用哥哥的卡收受賄賂,掩人耳目。經過追蹤,檢察官發現,在這張卡上存入現金的並非某建築公司會計,而是朱冬生的妻子。

  隨着進一步追查,“8515”銀行卡的賬目暴露出朱冬生更多的受賄行為。個體包工頭王剛在陪朱冬生打麻將時,聽説他要賣掉一處房產,便毫不猶豫地以高出市價40萬的價格買下。不久,王剛嚐到“甜頭”,2013年初,在朱冬生授意下,王剛成功中標東吳路地下人防工程。而朱冬生賣房得來的錢款,一部分流入自己名下的銀行卡,一部分就轉入該卡,“高價賣房”受賄的40萬元就此鎖定。

  去年9月24日,檢察官向朱冬生表明身份,要求其配合調查。沒想到,朱冬生意圖逃脱。他一手撐着車門,一手胡亂揮舞,還狠咬抓捕人員的手腕。任誰都沒想到,眼前這個撒潑之人是一名處級幹部。

  剛進審訊室,朱冬生依舊端着他的官架子,傲慢地躺着,將腳蹺在扶手上。當案件承辦人走進審訊室,朱冬生倒首先開腔:“我們以前一起在紀委查過案子,現在倒在這裏碰面了。”檢察官一眼看透他想攀關係的伎倆,説:“我也沒想到,你竟然走到這一步,什麼原因你好好想想。”

  接着,當檢察官將尾號“8515”銀行卡財務往來和其他查實的犯罪證據擺在朱冬生面前時,朱冬生的態度頓時180度逆轉,痛哭流涕,表示願意交代。

  最近,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朱冬生受賄195.13萬元,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財產50萬元。對受賄犯罪所得195.13萬元及違法所得38.73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