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狗辦證計分制究竟是怎麼回事?根據紹興疾控中心提供的數據,去年紹興越城區有7000多人被狗咬傷。這其中,除了有流浪狗的問題,也有不少是家養的寵物犬闖禍。
説到底,這很大程度上是養狗的人工作沒做到位。如何才能讓狗主人承擔起該有的責任?紹興越城區的這個做法,在全省也算是個創新。
養狗辦證計分制 究竟是怎麼回事?
今年3月起,越城區城管執法局根據《紹興市區犬類管理暫行辦法》,在越城區範圍內,試行養犬登記證記分制管理。
如果在養犬過程中,有擾民等違規行為,就會被扣分,扣完12分,則有可能被吊銷養犬登記證。
“每條辦理過養狗證的狗體內都有生物電子標示,記錄狗主人等多類信息,我們就根據這個信息制定計分制。”越城區城管執法局犬類管理服務中心負責人張灼明告訴記者。
一張養犬登記證有12分,一年內12分扣完,狗主人就得重新申領辦證。所以以後在紹興越城區養狗,就得跟開車一樣,時時刻刻注意不能違規了。
根據行為的社會不良影響程度,狗證扣分也是不一樣的。
例如攜犬進入學校、商店等禁止犬隻進入的公共場所,將被扣3分。養犬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的,要扣除6分。註銷養犬登記證等行為,將被扣除12分。如果12分被扣完,狗主人就需要重新申領辦證。
在這裏,有一條紅線是不能碰的——如果存在故意驅使犬隻傷人或犬隻傷人,拒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等性質惡劣行為的,將被直接扣除12分,並不得重新申領。
“好比醉駕等惡劣駕駛行為,這些狗主人將被我們列入黑名單,不能再養狗。”張灼明説。
另外,如果有虐待犬等造成社會惡劣社會影響的,也將被列入黑名單。
昨天,張灼明告訴記者,從3月以來,已經有2位狗主人被扣分,七八十人被勸導。
“3月6日,城管執法局犬類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在巡查的時候,在市區投醪河附近,看到有一條黑白色小型寵物犬在散步,周圍沒有人管理,就把它收容了,然後根據寵物犬體內的生物電子標示,讓主人前來領取。主人是一個三十多歲的男子,對他扣除6分處理,並進行了教育。”
“政策剛開始試行,我們以勸導為主,今後就可能加大實施力度。”張灼明坦言,這個記分制還有許多需要完善之處,也需要社會各界提出意見。
●扣3分:
攜犬人未清理犬隻在户外的排泄物;攜犬進入學校、商店、市場、車站等禁止犬隻進入的公共場所;攜犬出行時未避讓老年人、孕婦和兒童等。
●扣6分:
養犬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未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犬隻出户後未使用牽引繩;擅自佔用公共區域豢養犬隻。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扣除12分,註銷養犬登記證:
未按期到犬類管理部門辦理犬隻年審登記;犬主更換犬隻或攜犬遷出市區居住,未到犬類管理部門變更手續;轉借、塗改、偽造和倒賣《養犬登記證》。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扣除12分,註銷養犬登記證,並不得重新申領:
故意驅使犬隻傷人或因疏於管理導致犬隻傷人,拒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隨意遺棄、虐待犬隻等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其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養犬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