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反被聰明誤!“老賴”延遲迴家想造成“沒回家過年”假象,結果……

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 張夢卓

躲得過初一躲不十五,老話説得好,至今仍“管用”。22日,記者從鞏義市人民法院獲悉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件:被執行人為了躲避執行,特意大年初一不回家,等到初五才悄悄返回家中,希望給法院造成他“沒回家過年”的假象。不料,剛到家沒兩天,就被抓個正着。

正月初七,鞏義法院節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執行110的電話鈴聲便沒停過。2月19日上午10時,執行幹警李曉娜收到執行110轉來的電話,申請執行人説被執行人吳某此時就在家中,李曉娜二話不説帶着法警火速前往,順利的找到了被執行人吳某。

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2019年4月22日,吳某與鞏義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行)簽訂最高個人借款合同,約定貸款額度為28000元,貸款期限為一年。合同簽訂後,吳某卻沒有按約履行還款義務,銀行將其訴至鞏義法院。經審理,判定吳某應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償還銀行本金28000元、利息及罰息。由於吳某一直不履行,銀行向鞏義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吳某便躲債到外地玩起了失聯,這無疑給執行增添了難度。但有經驗的執行幹警李曉娜深知吳某總會要回家,案件不會就此擱置。

“我為了躲避執行特意選擇初五才回家,就想給你們造成我沒回家過年的假象,沒想到還是被抓了”。被執行人吳某在家中被抓獲時,懊惱地表示。

不過,到了法院,被執行人吳某特別淡定,覺得不過是欠了點錢,沒有犯什麼罪,執行局不會拿他怎麼樣,準備一“賴”到底。看到此種情形,李曉娜嚴肅告知其若拒不還款且抗拒執行,將會依法採取相應措施。

不過,吳某還是不相信。在醫院一系列嚴格的核酸檢測和體檢程序後,吳某的眼中這才透出了一絲慌亂,最後在扣上手銬準備移交拘留所的那一刻,吳某立馬改口,表示願意還錢!

當天晚上19時,吳某將3萬餘元的借款如數還清,案件也得以圓滿執結。

據介紹,利用春節假期時機,鞏義法院執行幹警3天時間執結案件31件,為當事人執行回執行款31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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