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晚報訊 許多執行案件之所以遲遲未能取得進展,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無法找到被執行人的下落。為此,西固法院在“春雷”行動中積極尋求公安機關的支持和配合,與西固公安分局聯合成立行動領導小組,攜手破解執行難題。自4月12日行動開始後的兩週時間裏,平均每隔兩天就有一名下落不明的被執行人被公安機關依法臨控。近日,西固法院執行局在公安幹警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讓幾起延宕多年的執行案件取得重大進展。
案例一
楊某是西固法院2020年受理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中的被告,因未按時歸還繆某錢款被訴至法院。經審理查明,楊某共拖欠繆某借款本息共5.46萬元,楊某本人也對此予以認可,雙方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可之後楊某分文未還,繆某於2020年4月向西固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未發現被執行人楊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於是按照申請人提供的住址趕往楊某家中。門雖然敲開了,但執行法官見到的不是楊某本人,而是他的前妻。原來,楊某早已離婚,之前居住的房屋歸前妻所有。法官試着通過其前妻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繫楊某。電話接通後,法官剛表明身份,電話另一頭的楊某就打斷了法官的話,聲稱自己沒錢並掛斷了電話。此後,法官多次聯繫,但每次都被掛斷電話。
隨後,法官向公安機關發送協助查找被執行人函並將本案列入“春雷”行動重點執行案件之一。“春雷”行動開始後,法官與公安幹警密切配合,被執行人楊某的行蹤很快被發現。通過分析楊某的行動軌跡,法官發現楊某基本上每天7時左右出門,20時回家。為確保行動萬無一失,法官決定提前出發直接登門。
4月26日6時,西固法院執行幹警驅車前往被執行人楊某家。睡眼惺忪的楊某面對突然出現的法官不知所措。被強制帶回西固法院執行局後,楊某訴説自己離婚後日子過得辛苦,實在沒錢。為了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法官在事先徵得申請人的同意後,允許楊某先履行2萬元案款,剩餘款項分3個月還清。申請人繆某與被執行人楊某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楊某親筆寫下了保證書,本案執行暫時告一段落。
案例二
任某因未按期歸還借款,先後於2017年、2018年被兩名不同的債權人訴至西固法院。可是這位身涉多起訴訟的任某從來沒有露過面,法院多次尋找均無功而返,只能依法以公告方式向其送達相關法律文書並在公告期滿後進行缺席審理。判決生效後,兩位原告向西固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方查找未發現任某行蹤,也沒發現其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遂向公安機關發出協助查找被執行人函。但任某彷彿人間蒸發一般,一連兩三年沒有消息。
“春雷”行動開始後,法官藉助公安機關的力量查找這位不見蹤跡的被執行人任某,讓兩起延宕多日的案件儘快取得進展。很快,公安機關傳來好消息:被執行人任某已於4月19日被成功臨控,現人正在派出所內。法官火速調派警力和車輛,第一時間把任某帶回了執行局。
在執行局,任某對法官提出的所有關於其財產的問題均閃爍其詞,就連自己現在的住址也不肯正面回答,執行法官當即決定對任某採取強制拘留措施。任某起初認為法院這麼多年都拿他沒有辦法,拘留幾天後便可以逃之夭夭。執行法官看穿了他的心思,告知他即使拘留期滿法院也會繼續緊盯本案不放,勸他儘快打消逃避履行義務的念頭,否則將會承擔更為嚴重的法律後果。
在等待第二次核酸檢測的過程中,任某突然表示可以先履行一部分,剩下部分想辦法分期履行。法官立刻將這一情況告知兩起案件的申請人,兩位申請人趕來執行局,與任某重新商定還款的細節,這兩起案件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了執行和解,任某也於當天委託家人將部分案款匯入了法院的案款專户。隨後,任某親筆寫下了保證書,明確了每期還款的時間和金額。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許沛潔
來源:蘭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