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發佈市場主體權益保護行政檢察典型案例
□ 本報記者 張昊
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市場主體權益保護”為主題發佈第八批“檢察為民辦實事”——行政檢察與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共6件。
最高檢第七檢察廳負責人説,這批典型案例聚焦解決市場主體發展中的痛點、難點和堵點,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安商暖企。檢察機關着力加強對涉企產權保護、市場準入、行政處罰、減税降費等行政訴訟案件審判、執行活動法律監督,促進法院依法審判和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據悉,最高檢今年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依法護航民生民利”專項活動。截至9月底,共辦理涉民生民利案件3.3萬餘件。其中,檢察機關辦理市場主體權益保護行政檢察監督案件4000餘件。
實質性化解撤銷公司登記爭議
2017年10月,江蘇省南京市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以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名義提交的《分公司登記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其中申請人申明欄有“本公司依照相關法律及規定申請分公司登記,提交材料真實有效”、有“建設集團”印章等。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行使審查,認為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准予設立登記。
2018年7月,建設集團發現名下多出一個“分公司”,經聯繫,“分公司”負責人稱,其從自稱建設集團工作人員處取得授權,獲得全套註冊登記材料。建設集團認為“分公司”授權材料系偽造,“分公司”稱其公司設立合法。雙方發生糾紛,均向公安機關報案。建設集團多次申請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撤銷設立登記,被拒絕。
2019年7月,建設集團將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訴至法院,請求判決該局撤銷非法註冊的分公司。法院認為,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經審查核準登記,並無不當;建設集團所稱系偽造的材料,未提供有效證據,駁回其訴訟請求。建設集團上訴、再審申請均被駁回,遂向南京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
檢察機關查明,公安機關出具鑑定意見,認為申請材料上的法定代表人簽名筆跡與其本人提供的樣本筆跡非同一人書寫。建設集團除提起本行政訴訟外,還起訴該分公司侵害企業名稱權。該分公司涉民間借貸、租賃合同、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等糾紛。建設集團因連帶承擔分公司的債務,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經營受到嚴重影響。
南京市檢察院審查認為,根據公安機關出具的鑑定意見,能夠證明案涉分公司提交虛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記;沒有證據證明建設集團有註冊登記分公司的意思表示或參與其經營管理,本案判決確有錯誤,今年4月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
在開展“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 依法護航民生民利”專項活動中,南京市檢察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後,與南京市中院、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某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行政審批局會商,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南京市檢察院指令某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辦理本案,檢察機關向該區審批局發出檢察建議,該區審批局對案涉分公司依法撤銷設立登記。
【典型意義】少數人員惡意提交虛假材料騙取公司登記,損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破壞社會誠信。行政機關以形式審查為由不依法履行撤銷職責的,檢察機關可依法監督。
檢察監督虛假廣告行政處罰
某紡織公司、某絲綢廠系河南省某縣兩家澡巾企業。兩企業相互舉報對方在短視頻平台發佈推介澡巾產品的短視頻存在虛假、誇大情形。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視頻均為虛假廣告,並以“廣告費用無法計算”對應的罰則,分別對兩企業作出罰款8萬元的行政處罰。兩企業不服,分別訴至法院請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2021年7月,法院判決認為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情形、行政處罰決定並無不當,駁回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後,兩企業申請再審被駁回,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檢察機關經調查走訪,確定爭議焦點為案涉廣告是否屬於“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檢察機關委託評估案涉廣告費用分別為850元、450元。另查明,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該案時,不認可行政相對人提交的費用憑證,未對廣告費用採取任何調查措施等,即認定“廣告費用無法計算”;該局近3年適用“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標準不一。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案涉廣告不屬於“廣告費用無法計算”,行政處罰適用法律錯誤,處罰結果明顯不合理,原審判決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遂發出再審檢察建議。縣法院啓動再審程序,判決撤銷原判決及原處罰決定。為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某縣檢察院召開行政爭議化解工作會,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強化調查取證力度,統一裁量標準等。建議企業誠信經營,依法依規開展市場活動,良性競爭。
焦作市人民檢察院、某縣檢察院深入企業,召開“行政檢察護航澡巾行業健康發展座談會”,使全縣澡巾企業進一步明確生產經營底線、樹立良性競爭意識。
【典型意義】對於法院裁判認定事實證據不足,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存在事實不清、過罰不相當等情形的,檢察機關應依法監督,及時糾正錯誤裁判,督促行政機關更新執法理念,促進企業守法合規經營。
檢察建議助申遺促執行和解
雲南省景邁山古茶林2013年1月入選《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2013年5月被國務院公佈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現已被國務院批准為中國2022年正式申報世界文化遺產項目。
2012年11月,某茶廠經某鎮人民政府同意佔用某鎮景邁村(申遺核心區)土地擴建,同年,該項目被列為普洱市擴建及新建初製茶廠扶持項目。2013年某縣自然資源局以違法佔用土地對該茶廠立案調查,同年該局決定中止調查。後經某鎮人民政府、景邁村委會同意,某茶廠恢復續建,2015年投入使用後又陸續建設了員工宿舍、品茶樓等建築設施。2019年2月,某縣自然資源局以非法佔地為由對茶廠3名實際經營者巖某永等分別作出行政處罰,責令退還非法佔用土地6300餘平方米,拆除地上新建3700餘平方米建築物及設施、恢復土地原狀,罰款13萬餘元。
3人不服,先後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均被法院駁回。2021年某縣自然資源局申請強制執行,法院裁定準予執行。同年5月,受某縣人民政府委託,某縣景邁山投資管理公司(以下簡稱投資管理公司)參照“獎勵補償”政策與茶廠實際經營者簽訂補償協議,約定補償款700餘萬元。巖某永等自行拆除部分違法建築,經驗收合格後請求兑現補償款未果,向某縣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
該案涉及申遺工作,還涉及脱貧攻堅成果鞏固和鄉村振興,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普洱市人民檢察院、某縣人民檢察院一體化辦案。檢察機關查明,某茶廠佔用土地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某縣自然資源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並無不當,但該局逾期處罰導致茶廠損失擴大;投資管理公司參照“獎勵補償”有違相關程序規定無法兑付。檢察機關審查認為,基於信賴保護原則,茶廠拆除部分建築的損失應得到補償。
檢察機關多次與某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磋商、協調、釋法説理,推動協商形成和解意向。巖某永等與某縣人民政府依據第三方評估機構出具的建築成本鑑定報告,就自行拆除的建(構)築物建設成本補償達成和解協議。
某縣檢察院向縣自然資源局、某鎮人民政府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堅持執法為民,全面提升執法質量。投資管理公司及時兑現了補償款,巖某永等全心投入茶廠經營。
【典型意義】檢察機關在履行行政檢察監督職責中發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行為存在正當合理的信賴利益,要求予以保護的,應依法予以支持。檢察機關將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大局、推動行政爭議訴源治理與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相結合,有效、及時、穩妥化解爭議。
本報北京10月10日訊
(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