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多地出現本土疫情,疫情形勢異常嚴峻,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堅決堵塞藥店防疫安全漏洞,東陽市市場監管局對全市藥店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了地毯式檢查。
未落實查驗健康碼、實名登記信息不完整……12月8日,我局對2家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零售藥店採取關停措施。
12月8日當天我局共出動執法人員310人次,檢查藥店271家。此次重點檢查藥店是否按要求落實進店顧客測温、亮碼、戴口罩,對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監測範圍藥品是否如實登記等工作。
@零售藥店
1.嚴格履行和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單位內落實防控責任具體到人,嚴格執行省、市、縣疫情防控有關規定。
2.落實測温、亮碼(健康碼+行程碼)、戴口罩的工作程序。凡發現體温異常、紅黃碼等情況應做好實名登記,登記的信息第一時間上報;對異常人員不售藥,引導其到發熱門診。
3.銷售監測範圍藥品要逐筆實名登記,上傳至全省零售藥店常態化疫情監測警戒系統,保證登記信息真實、完整。連鎖總部加強對門店監測品種銷售登記情況的管理,確保登記信息與實際銷售情況相一致。
4.暫停在自動售藥機、網絡上銷售監測範圍藥品,做好下架工作。
5.開展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按要求正確佩戴口罩,每日開展體温監測,不得帶病上崗;落實營業場所衞生消毒工作,並做好消毒記錄。
6.嚴格執行藥品明碼標價制度,不隨意調整藥品價格,確保藥品價格穩定,對供應緊張藥品積極組織貨源,合理安排庫存,保障藥品正常供應。
7.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合法經營。
8.如未按照相關要求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經營存在違法違規情形,有關部門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置。
來源:東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