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第二批典型案例公佈

中新網10月23日電 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消息,全國市場監管部門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長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和市場監管總局《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紮實開展“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行為,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一批案件,有力保護長江流域生態安全。

現公開曝光第二批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1.安徽省巢湖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巢湖市蘇灣鎮蘇灣農貿市場服務部涉嫌未履行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義務案

2020年7月1日,安徽省巢湖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巢湖市蘇灣鎮農貿市場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市場開辦者巢湖市蘇灣鎮蘇灣農貿市場服務部存在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入場銷售者檔案、未查驗銷售者進貨憑證等問題,未履行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義務。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限期改正。8月11日,執法人員再次對其進行檢查,發現該市場開辦者仍未按要求進行整改。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巢湖市市場監管局現已立案調查。

2.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翠屏區漁夫子火鍋店涉嫌非法經營野生魚類案

2020年7月20日,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對宜賓市翠屏區漁夫子火鍋店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在該店收銀電腦中查獲部分野生魚銷售記錄。涉及“母豬殼”(大眼鱖)、“玄魚子”(中華沙鰍)、“魚蜂子”(擬緣䱀)等魚類菜品。經查,該店於2020年3月至今銷售的上述三種野生魚菜品金額合計14906.6元。另查明,為促進銷售,該店宣稱其銷售的黃顙魚、河鯽魚、河白鰱、河草魚、河鯰魚、河花鰱、河鯉魚等魚類為野生魚,實際上均為人工養殖。該店銷售上述魚類菜品金額合計90370.04元。鑑於其違法行為已涉嫌犯罪,翠屏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分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3.江西省南昌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紅谷灘新區鱘陽宴酒店虛假宣傳案

2020年7月29日,江西省南昌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羣眾舉報,反映位於紅谷灘新區豐和南大道的鱘陽宴酒店涉嫌虛假宣傳。南昌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檢查,發現該酒店宣傳及店內標識牌內容為“長江美味 極品江鮮 長江鮰魚”“長江鮰魚 268元/斤”。經查,該酒店銷售的“長江鮰魚”產於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且為人工養殖魚。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南昌市市場監管局已依法予以處罰。

4.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寧區茶山高老莊私房菜館涉嫌虛假宣傳案

2020年8月12日,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案件線索,反映天寧區茶山高老莊私房菜館菜單中有“長江鮰魚燜豬手”字樣,天寧區市場監管局立即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冷藏鮰魚2條,並從點菜記錄中查出4張“長江鮰魚燜豬手”賬單,該菜品售價158元/份。經查,該菜館經營的鮰魚購進價格為29元/公斤,系採購自農貿市場。該菜館為吸引消費者和提高銷售價格,宣稱其為“長江鮰魚”。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天寧區市場監管局現已立案調查。

5.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益陽辣將軍食品有限公司涉嫌食品標籤違法案

2020年8月18日,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益陽辣將軍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經營標籤含有虛假內容的食品。經查,該公司於2019年11月從江西南昌購進人工養殖的“餐條魚”1100公斤,用於生產加工開袋即食的水產製品,產品包裝袋標註“長江小刀魚”和“浪裏小刀魚”字樣。至案發時止,共生產“長江小刀魚”“浪裏小刀魚”共155箱,已銷售75箱,獲利1155元。該公司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赫山區市場監管局現已立案調查。

6.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嘉定區菊園新區祿源餐館涉嫌虛假宣傳案

2020年8月25日,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祿源餐館“大眾點評”外賣平台相關網頁及店內菜單中,分別列有“野生甲魚”“野生黑魚”“長江桂魚”“長江河蝦”“長江白水魚”等菜品。經核查進貨單據上述標稱“野生”“長江”的水產品均採購自農貿市場和水產批發市場。該餐館無法提供其為野生、產自長江的相關依據。其行為涉嫌虛假宣傳,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嘉定區市場監管局現已立案調查。

7.重慶市兩江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劉某涉嫌虛假宣傳案

2020年9月1日,重慶市兩江新區市場監管局在與城市管理局聯合檢查時發現劉某經營的魚館菜單及價目表中有“中華鱘”字樣,店內魚缸裏有3條外觀類似中華鱘的鮮活鱘魚作為原材料待售,共計3.7公斤。經查,店內待售的3條鱘魚為西伯利亞鱘,系從市場購進,購進價為30元/公斤,銷售價為96元/公斤,已售30公斤,獲利2880元。劉某將西伯利亞鱘當做中華鱘進行銷售,欺騙誤導消費者,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兩江新區市場監管局現已立案調查。

8.四川省廣安市廣安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楊某涉嫌虛假宣傳案

2020年9月7日,四川省廣安市廣安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羣眾舉報,反映楊某長期在建平農貿市場內銷售“大河魚”,並在微信朋友圈發佈銷售“大河團魚”“大河魚”等視頻。9月8日,執法人員對楊某銷售攤位進行了檢查,現場發現其所售魚類為草魚、鯽魚。經查,楊某一直以流動攤位的方式從事魚類銷售活動,其發佈視頻中的“大河團魚”系從釣魚者手中收購的甲魚。其銷售的草魚、鯽魚系從臨港大市場魚類批發門市購進的人工養殖魚,為吸引消費者和提高銷售價格,楊某向消費者宣稱其銷售的為“大河魚”。楊某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廣安區市場監管局現已立案調查。

9.貴州省貴陽市開陽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李某某涉嫌非法售賣野生漁獲物案

2020年9月18日,貴州省貴陽市開陽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開陽縣水產品經營攤點檢查時發現,李某某攤位售賣的鯽魚、翹嘴紅鮊、鯉魚、黃顙魚等魚類系其從長江流域構皮灘水庫花梨河段捕撈所得,屬於禁捕水域非法捕獲的野生魚。現場共查獲非法捕撈的鯽魚、翹嘴紅鮊等魚類數量16條。李某某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相關規定,開陽縣市場監管局現已立案調查。

10.上海市長寧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長寧區徐是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虛假宣傳案

2020年9月21日,上海市長寧區市場監管局在對轄區內“大眾點評”網商户開展網絡監測時,發現商家“錦和”(上海徐是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主頁的“網友推薦菜”一欄展示有“河豚魚”菜品圖片。經現場檢查,商家水產儲藏室內魚缸中儲存有河豚魚,並以“奶湯長江鮮”“長江特鮮”菜品對外銷售,且其堂食菜單列有“長江野生蝦”“清蒸長江活鰣魚”“長江鮰魚”“長江白魚”“長江鰻魚”等菜品。經查,上述菜品水產原材料均從市場購入,為人工養殖。該公司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長寧區市場監管局現已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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