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泰國政府延長緊急狀態法至明年1月

由 酒書端 發佈於 綜合

本文轉自【新華網】;

新華社曼谷11月23日電(任芊)泰國總理府發言人阿努查23日表示,內閣當天已通過提案,再次延長緊急狀態法,至明年1月。

阿努查在當天內閣會議後召開的記者會上表示,泰國新冠疫情管理中心於本月18日通過將緊急狀態法再次延長的提案,並將其提交至內閣。

泰國內閣10月28日宣佈將緊急狀態法延長至11月30日,而於11月23日舉行的內閣會議則同意從12月1日起再次將該法令延長至明年1月15日,以進一步控制疫情。

阿努查表示,這次延期時間比此前的延長30天期限還要長,主要是希望能夠在新年期間控制民眾跨省出行規模,以避免出現第二波疫情。

這是泰國政府自今年3月26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緊急狀態法後第八次延長該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