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新紀錄!“倒查20年”近1年,挖出75歲“高齡貪官”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1月17日訊 據政知見消息 2021年首個“高齡”落馬的官員,來自內蒙古。

1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刊發了一則來自內蒙古的消息——內蒙古煤田地質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王振林被查。

王振林生於1946年,今年已經75歲了。

75歲被查

王振林,男,漢族,1946年6月出生,河北省遷西縣人,中共黨員,1964年8月參加工作。

刷新紀錄!“倒查20年”近1年,挖出75歲“高齡貪官”

公開資料顯示,1964年8月,18歲的王振林到河北省遷西縣供銷社工作,1965年2月,他成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衞戍區戰士,4年後到北京軍區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工作。

1972年6月,王振林到內蒙古煤田地質勘探公司化驗室當幹事,1981年2月,35歲的他到了內蒙古師範學院政教系學習,兩年後畢業,重新回到內蒙古煤田地質勘探公司,後成為內蒙古煤田地質勘探公司黨委副書記。

1992年9月,王振林任內蒙古煤田地質局黨委書記,1997年11月任局長。從1992年起至2006年,王振林在內蒙古煤田地質局工作了14年。

2006年8月,王振林退休,退休15年後被查。

兩個老下屬同日被查

王振林卸任內蒙古煤田地質局一把手的2006年4月,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

政知君瞭解到,這個公司是由內蒙古煤田地質局改制成立的國有獨資地質勘查與資源開發一體化企業,是我國成立較早的一支從事煤田地質勘查的專業技術隊伍,總部設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

公司成立後,首任黨委書記、總經理是王振林的老下屬莫若平。

在王振林擔任內蒙古煤田地質局一把手期間,莫若平歷任內蒙古自治區煤田地質局231隊總工程師、副隊長、隊長、副局長等。

2017年10月,莫若平退休,接替他擔任黨委書記、總經理的,仍舊是王振林的老下屬郝勝發。

在王振林擔任內蒙古煤田地質局一把手期間,郝勝發曾任內蒙古煤田地質局231隊副總工程師、打井隊黨支部書記、副隊長、黨委書記、隊長等。

2020年4月18日,莫若平和郝勝發同日被查。

刷新紀錄!“倒查20年”近1年,挖出75歲“高齡貪官”

紀委通報稱,莫若平違規處置國有資產,以低於成本價向企業員工銷售住宅樓,未經評估出讓探礦權,未嚴格按合同約定主張權利及審核相關費用,給國有資產造成鉅額損失等。

郝勝發被指在煤炭領域投資獲利,私設“小金庫”,與多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律己不嚴,利用職權貪佔公款等。

“倒查20年”近1年 他是年齡最大的落馬貪官

莫若平、郝勝發被查的一個多月前(2020年2月28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召開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動員部署會議,要求“要對2000年以來全區煤炭資源開發利用情況進行全方位透視會診”。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石泰峯要求,一件一件緊盯不放,一條一條整改到位。

在過去的一年,內蒙古方面查了不少涉煤貪官。

2020年12月有媒體統計,截至12月4日,9個月時間,內蒙古已有41名廳官落馬。

這些落馬官員中,有多人是退休後被查的,比如2020年12月被查的內蒙古自治區原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白盾。

和王振林一樣,白盾也是河北人,他落馬時已經退休6年了,當時他68歲。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落馬的王振林,是內蒙古“倒查20年”以來,年齡最大的落馬官員。

政知君注意到,2020年7月,光明日報曾發表時評稱:

打開塵封的歷史,對已經不在任、退休的官員進行追責,一方面是要把腐敗分子揪出來,不管過去多久,只有伸過手,都必須接受黨紀國法的制裁;另一方面也是以猛藥治痾、刮骨療毒的決心,割除污染政治生態的“毒瘤”和源頭,標本兼治推動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解決。

70歲後被查的貪官都是誰?

其實,放在全國層面來看,像王振林這樣75歲被查的也非常罕見。

這幾年來,伴隨着反腐力度的不斷加大,有一些“高齡貪官”陸續被查。

比如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雲公民被查時,已經69歲了。2020年11月,雲公民因受賄罪被公訴。

河北省委原常委、副省長張和落馬時70歲了。2020年7月,張和被開除黨籍處分,按四級調研員確定其退休待遇。

在地方層面,落馬的“高齡貪官”還有:

2017年4月,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原巡視員湯耀治被查,當時他71歲。

2019年1月,江蘇常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原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顧黑郎被查,當時顧黑郎72歲。

2019年4月,雲南省冶金集團總公司原黨委副書記、雲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楊道羣被查,當時他73歲。

2019年5月,原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副董事長佘寶慶被查,當時佘寶慶72歲。

其中,湯耀治被指在退休後返聘市政府辦公廳協助推進軌道建設工作期間,未經批准出入國(邊)境;搞權色交易和錢色交易,利用職務影響為特定關係人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等。

楊道羣被指私慾膨脹、擅權妄為,漠視羣眾利益,為虎作倀、助紂為虐,扶持黑惡勢力坐大成勢;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賣公營私,大肆收受財物。為逃避打擊,“圍獵”執紀執法機關幹部等。

佘寶慶被指把國企改革視為個人發財的絕佳機會,明修棧道搞改制,暗度陳倉行貪腐。2020年9月,73歲的佘寶慶被判了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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