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這五起典型案例涉外商投資企業、跨境股權轉讓……

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審判是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妥善審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糾紛,更是對依法平等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推動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近日,上海徐匯法院召開2017-2022年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審判白皮書新聞發佈會,此次發佈會是“我為營商添砝碼”系列發佈會的第九場,向社會發布《上海徐匯法院2017-2022年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審判白皮書》,並通報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審判工作情況,並對下階段推進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審判工作作了理論與實踐展望。

關注!這五起典型案例涉外商投資企業、跨境股權轉讓……

從2017年1月至2022年10月,徐匯法院共受理各類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糾紛案件247件,六年來,該類案件呈上升趨勢;案件類型多樣,案由相對集中;涉外案件多於涉港澳台案件,涉港案件佔比大。白皮書反映出徐匯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當事人司法需求逐年上升,案件的專業性和複雜性不斷增強,市場規則以及法律解決爭端的可預期性越發明晰,公開、公正的法治化營商環境進一步顯現。

一直以來,徐匯法院公正、高效審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糾紛案件,明晰商事裁判規則,合理引導市場預期,有效維護市場秩序和交易安全,辦理了一批法律效果好、社會評價高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精品案件。

發佈會上,徐匯法院發佈了5起典型案例,涵蓋近年來徐匯法院在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審判中的實踐成果。

隨着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管轄下放後,徐匯法院經歷了從無到有、由學到精的歷程。目前,徐匯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審判力量已較初期擴大了數倍。

下一步,徐匯法院將以本次發佈《白皮書》為契機,精準對接市高院和“建設新徐匯、再造新徐匯”的工作要求,紮實開展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審判工作,持續用力、久久為功,以實際行動為區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助力營造公平公正高效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案例一

原告某某信託公司訴某某實業公司、陳某某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案(本案入選2017年上海法院100例精品案例、上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審判典型案例2010-2020)

本案依法認定相應設立人承擔該境外公司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保護了債權人的合法權利。

案例二

原告史某某訴某境外公司等確認合同效力糾紛案

本案涉及對合同雙方是否構成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認定。從是否具有惡意串通的主觀惡意和損害他人利益的客觀後果兩方面認定境外公司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不存在無效事由,依法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平等保護境內外商事主體的合法權利。該案判決後,未再發生類似個人起訴某某有限公司、某境外公司同類確認合同無效糾紛案件,起到了良好的示範作用。

案例三

原告(反訴被告)陳某某與被告(反訴原告)餘某某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案

本案在違約金的調整上,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尚未消除的情況下,基於公平原則,妥善認定了合同雙方的違約責任。

案例四

原告周某某訴被告丁甲、第三人丁乙、丁丙、丁丁等確認合同效力糾紛案

本案系顯名股東要求確認《公司股權轉讓合同書》無效,法院在審理中適用了利益衡量原則,即隱名股東在主要權利行使時即使損害了顯名股東的姓名權,該損害後果也不能推翻主要權利的行權結果,只能以其他方式予以救濟。據此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該判決背後體現的審理思路也與《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執法精神相一致。

案例五

原告張某某與被告某某醫藥公司、第三人李某某等決議撤銷糾紛案

公司決議系以資本多數決作為表決方式,這種多數決的正當性就在於程序正義。本案中,《臨時股東會決議》各項事項的表決均未達到合法比例,在程序上存在多項瑕疵,構成違反公司章程,在此種情況下股東提出的決議撤銷訴請應予支持。

記者:汪曉

編輯:楊宜修

校對:潘麗娟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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