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領導幹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的意見》,對領導幹部帶頭尊規學規守規用規、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作出明確部署安排。隨着改革開放和建設發展進程不斷加快,產生了一些新的風險隱患和矛盾糾紛,作為“關鍵少數”的領導幹部,應當不斷學習掌握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自覺在法治之下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
把“學”作為強化法治思維的前提。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體系龐大、內涵豐富,必須學在前、領悟好,才能融會貫通、靈活運用。要圍繞習近平法治思想、黨內法規、國家法律等內容,區分不同層級、不同崗位,充分考慮工作需要和學習效果,分級分類制定領導幹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組織領導幹部開展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並及時將新制定修訂的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納入清單,切實提升學習的精準性、科學性、實效性。
把“考”作為強化法治思維的手段。任何學習都要有考核和激勵,這樣才能避免形式主義,通過外部壓力增強主動性和積極性。要用好領導幹部在線學法平台,在各級領導幹部教育培訓中規定學法課時,以學習積分的方式量化學習過程,對積分排名靠後的進行點名通報,推動學法常態化、規範化。要進一步把領導幹部學法用法情況納入考核評價幹部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列入法治創建考核指標,採取隨機抽查、定期測試、知識競賽等手段,加強督促檢查評估,嚴格考核結果運用,增強學法用法示範效應。
把“用”作為強化法治思維的關鍵。領導幹部是各項事業的組織者和領導者,能否運用法治思維開展工作,將直接影響社會公平正義和黨委政府公信力。要牢固樹立遵紀守法的意識,做懂規守紀、知法守法的表率,堅決守住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的“底線”,真正做到秉公用權、依法用權。要把法治意識和能力體現到經濟社會發展宏觀決策中,綜合考慮經濟效果、社會效果、法治效果,從法治的角度分析、思考,運用法律手段來解決改革和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矛盾,不斷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領導幹部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必須以身作則、以上率下,不斷增強法治觀念,提升法治思維能力,遵守黨規國法,帶動形成“在工作生活中嚴格遵守,在化解矛盾中積極利用,在推動發展中綜合運用”的共識共為。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