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闖紅燈與汽車相撞,電動車主:我是“弱勢羣體”,要受照顧

隨着社會的發展,現在道路上的交通工具越來越豐富,而道路上最多的莫過於汽車與電動車,汽車擁有着駕駛舒適、有面子、長短途都能用等優勢,成為很多人首選的交通工具,但是隨着現在汽車越來越多,道路上經常出現堵車的問題,即使到了地方也會有停車難、停車貴的問題,所以,有相當一部分就電動車成為短途代步工具。

電動車闖紅燈與汽車相撞,電動車主:我是“弱勢羣體”,要受照顧

電動車雖然沒有汽車舒適,但是它在擁堵的道路上騎行確實非常方便,而且它基本上到地方就停,不用刻意的找車位,而且交警對於電動車的要求也沒有那麼嚴苛,但是長期以往的寬容,卻換來了一些車主“闖紅燈、逆行、超載”等不文明行為,給道路上帶來風險,關鍵,有的電動車主交通安全意識不僅淡薄,還認為理應享受“優待”,有這樣一件事,我們來看看。

電動車闖紅燈與汽車相撞,電動車主:我是“弱勢羣體”,要受照顧

有一位劉先生開車上班,正常在道路上行駛,卻碰到一輛電動車完全不顧紅燈橫穿馬路,幸好劉先生車速較慢沒有發生太嚴重的事故,只是車輛有了剮蹭劃痕,於是劉先生下車和電動車主理論,劉先生認為是電動車全責,應當賠償自己的修車費,而這位電動車主還毫不示弱的表示:“我是“弱勢羣體”,可以不賠”,於是劉先生報警處理。

電動車闖紅燈與汽車相撞,電動車主:我是“弱勢羣體”,要受照顧

等待交警來之後取證,認為電動車主屬於闖紅燈全責,而且電動車主連牌照都沒有,認定電動車賠償汽車損失,不過電動車主仍然不服氣,覺得自己是“弱勢羣體”,要受照顧,汽車明明可以走保險,為什麼要自己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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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交警表示,如今認定責任,已經不存在“弱勢羣體”一説,無論是什麼交通工具,都應該遵守誰有錯誰承擔,最後在交警協調下,電動車主還是給予了汽車維修費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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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行家認為,現在相信還是有一部分電動車主認為,汽車理應讓着電動車,就像汽車要“禮讓行人”一樣,但是,隨着新國標實施之後,電動車已經非常正規化,早已經不再是稀裏糊塗地管理,如今管理也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而大部分人也都能理解和接受誰有錯誰承擔責任,以“弱勢羣體”自稱的耍賴行為,早已經行不通了,所以,想要不承擔責任,就從別違章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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