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由浙江省海鹽縣檢察院辦理的被告人王某、何某、戚某等7人侵犯著作權罪、假冒註冊商標罪案在嘉興市南湖區法院一審開庭審理。該案系中宣部版權局、最高檢等六部門聯合督辦的“10·12”特大生產、銷售假地圖案。
經查,2016年3月至2021年3月間,被告人王某利用自己在地圖行業的人脈關係,通過他人獲取了某省地圖出版社出版的中國31省地圖及中國交通地圖等32款地圖印刷文件。之後,王某夥同戚某、何某等人進行非法生產。此外,王某還在戚某公司無印刷資質的情況下,結夥以其他印刷公司的資質獲取武漢大學出版社開具的委印單,並大量超出委託印刷數量印製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等4款武漢大學出版社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地圖。
據瞭解,涉案36款地圖被非法複製發行近1000萬張,通過線上線下多渠道銷往全國各地,非法經營數額約1000萬元。此外,被告人何某等人還在未獲得迪士尼等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非法印製並銷售品牌拼圖,非法經營數額達150餘萬元。
直到2020年9月,海鹽縣一名小學生髮現嘉紹大橋北側圍墾區沒有出現在浙江省地圖中,地圖的“玄機”才被發現。學生家長向海鹽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反映了這個情況,該局立即將線索反映給公安機關。接到案件移交函後,海鹽縣公安局於同年10月12日立案並展開調查,沿着銷售非法地圖的某電商平台商家這條線,順藤摸瓜發現了一條以王某為首的非法地圖產銷鏈條。
獲悉此案後,海鹽縣檢察院成立專案組,提前介入,在閲卷核查在案證據的基礎上,圍繞查明著作權歸屬、調取出版社證明材料以及相關委託印刷手續等提出偵查取證意見,引導偵查機關開展證據補證工作,進一步完善證據鎖鏈。
因案件時間跨度長,紙質地圖銷售又呈線上線下多元渠道,為準確界定非法複製發行的紙質地圖數量、非法經營數額,海鹽縣檢察院啓動自行補充偵查程序,依託手機勘驗軟件、被扣押的賬本等證據材料,結合犯罪嫌疑人微信聊天記錄,主動深挖約500萬張非法地圖的遺漏事實,非法經營數額追加了近500萬元。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涉案地圖的非法經營數額、數量問題;何某、戚某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主從犯問題;各被告人的法定從輕、減輕情節等焦點展開辯論。各被告人均當庭表示悔罪服判,法院宣佈將擇期宣判。
綜合:檢察日報、浙江檢察微信
作者:範躍紅 魏潔萍 王曉佳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