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首支警察談判隊伍:解危救急“情”為先

  新華社香港11月28日電題:亞洲首支警察談判隊伍:解危救急“情”為先

  新華社記者 陸敏 查文曄

  “你參與非法集結,最高可判5年監禁,我請你現在離開,懸崖勒馬,給自己一個機會,想想養育你的父母,看看自己手機通訊錄有哪些人,未來5年你是不是真的想和這些人失去聯絡?”

  2019年8月的一個晚上,香港馬鞍山警署被圍堵,一名警察通過揚聲器苦口婆心地勸導,最終讓現場數百名情緒激動的非法集結者自行散去。

  這位警察是香港警察談判組的成員。

  香港警察談判組成立於1975年,是亞洲第一支警察談判隊伍,目前有101位警務人員。談判組以“拯救生命,化解危機”為使命,每年出動80至100次,平均三四天就出動一次,高峯時一天要出動3次。

  (小標題)“情”是第一位的

亞洲首支警察談判隊伍:解危救急“情”為先

  警察談判組主管黃廣興總警司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11月9日攝)。新華社記者 吳曉初 攝

  “這是我的裝備,也是我的夥伴。”拍了拍身上的黑色馬甲外套,警察談判組主管黃廣興總警司笑着説。這件馬甲他穿了十多年,出入過各種危機現場。

  對於談判專家來説,“現場”可能是崎嶇難行的山崖、濕滑的樓頂天台、狂風大作的海上,並且不知道要待多久。於是,衣服上足夠多的口袋就成了最大需要。飲用水、潤喉糖是必備的,還要帶上各種手機、收音設備,有時候還要揣把雨傘。“談判要彙總各種情報資訊,光兩隻耳朵不夠用。”

  轉過身去,馬甲背面正中有個長方形的暗袋,掏出來是一塊布片,可以隨時更換粘貼兩塊同樣大小的布片,黑底白字,一塊印着“談判”,另一塊印着“警察”。

  “談判時,要把警察的角色放下。”黃廣興説,“警察講的是法、理、情,談判講的是情、理、法。‘情’是第一位的,我們最強大的武器,是用心聆聽,用情溝通。”

  警察談判組成立之初是為了應對恐怖襲擊事件,後來逐步擴大到處理企圖自殺、刑事和挾持事件及大型公眾活動中的危機溝通。談判工作多是解危救急,須24小時待命,風雨無阻。

  警察談判組的所有成員都是兼職,在警察日常工作之外,他們要額外承擔“談判”重擔。比如黃廣興已在談判組幹了22年,而他的正職是秀茂坪警區指揮官。他親自處理過近千例自殺個案,在無數次的懇談中,收穫信任,解開心結,幫助受困者走出陰霾。

  (小標題)4年培養一名談判專家

亞洲首支警察談判隊伍:解危救急“情”為先

  警察談判組裏的年輕談判員梁冠澤、鄭寶棠、陳寶誼(從左至右;11月9日攝)新華社記者 吳曉初 攝

  要成為談判專家,殊為不易。

  參與選拔要過關斬將。警隊一般每兩三年舉辦一次內部選拔考試,每次都反響熱烈,最多時10人爭奪一個名額。

  通過初選後,要參加為期兩週的“危機談判課程”專業訓練,再經過半年跟隨導師實習並完成規定訓練時長,方可成為正式談判員,而要成為談判專家,至少需要4年的磨鍊。

  人們常以為談判人員必須要能説會道,黃廣興説,“能説”固然重要,“會聽”才是談判專家應具備的首要條件。談判專家有三大制勝法寶,“主動聆聽”位居第一,其次是“團隊精神”和“處理壓力能力”。

  在危機突發現場,要想贏得談判離不開團隊合作。警察談判組每次出動至少3人,分別負責溝通、策劃及協調,遇到大型公眾事件或者複雜情況,一次出動超過20人。

  2019年下半年,一場“修例風波”讓香港社會陷入動盪,在瘋狂地抹黑和“妖魔化”中,警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考驗。而身兼“警察”和“談判”兩個角色的警察談判組成員,在衝突現場,面對“黑暴”分子的攻擊和不明真相市民的謾罵,不僅要壓下怒火忍住委屈,還要想方設法為對方情緒降温,處理方式比以往更耐心、更温和。

  “我們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會委屈、憤怒,在生命遭到威脅的時候也會恐懼,這個時候,長期訓練的抗壓能力、團隊精神都會幫助我們渡過難關。”黃廣興説。

  (小標題)社會溝通的橋樑

  一位“黑暴”青年在街頭打砸縱火“忙”到半夜,被拘捕之後肚子餓了,警員把自己的夜班盒飯分了一半給他吃。他感動又疑惑:警察怎麼不像傳説中的那麼“壞”?

  “過去,假新聞和謊言能讓他們仇恨警察,今天,半盒盒飯也能讓他們心有觸動。這讓我們意識到,真相有多重要,溝通有多重要。”警察談判組副主管、高級警司廖珈奇説。

  “黑暴”事件過後,警察談判組與香港懲教署共同舉辦“並肩同行”行動,先後探訪了400多位被拘捕的在囚人士,和他們傾心交談,希望幫助他們改過自新,早日重返社會。

  他們還和警隊多個部門合作,先後組織了40多期內部交流活動,既有“黑暴”事件的宏觀剖析解讀,也有在囚人士的心路歷程分享,迄今已有近6000名一線警察參加。廖珈奇説:“日後他們再去前線工作,情緒會更穩定,表現會更專業。”

  加強溝通理解,增進社會和諧,警察談判組所做的早已超越了“談判”。

亞洲首支警察談判隊伍:解危救急“情”為先

  2021年4月14日,經過警察談判專家反覆解釋溝通,一位曾接觸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的居民最終表示願意配合並接受強制隔離。新華社發(香港警方供圖)

  他們與包括香港醫院管理局、香港大學行為健康教研中心等多家專業機構合作,研究並向市民推廣如何防止自殺自毀行為;在疫情期間,協助衞生部門勸説不合作的市民接受隔離,並做好協調工作;為特區政府相關部門舉辦危機溝通技巧的培訓……

  當然,他們從沒忘記自己的本職是“警察”。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社會恢復了平靜,但他們始終保持着警覺。“反恐是我們訓練的重要內容,”廖珈奇説,“我們也會通過一些視頻課程,與內地公安部門進行切磋交流。”

  黃廣興透露,警隊自行研發的談判機器人已經投入使用,12月起將有5位精神科醫生加入警察談判組團隊,連同現有的臨牀心理學家,團隊在專業化程度上將邁上新的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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