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原來我欠了這麼多樹#
這樣一個“奇奇怪怪”的話題上了熱搜
晚報菌懷着求知慾(疑問)點了進去
看完後
豁然開朗
原來是植樹節(今天)到了
有網友想要看看
是不是法定節假日
結果不搜不知道
一搜發現自己
居然已經欠了75棵樹…
↓
1981年12月13日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
規定凡是具備條件的地方
年滿十一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除老弱病殘者外
因地制宜
每人每年義務植樹三至五棵
或者完成相應勞動量的
育苗、管護和其他綠化任務
“奇奇怪怪的知識點又增加了”
對此
有很多網友評論
原來自己不知不覺欠了這麼多“樹”
有網友欠樹
也有網友開始炫耀自己的“業績”
不少“欠債”的網友很着急
“螞蟻森林算不算”
那麼,按照每人每年要義務植樹3至5棵
不植樹會到底有什麼後果?
對此,記者諮詢了律師
四川君益律師事務所徐斌律師表示,關於網上所言的規定,即“凡是有勞動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每人每年都要種幾棵樹,比如三至五棵,包栽包活,多者受獎,無故不履行此項義務者受罰。”這是在1981年時任林業部部長在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草案)的説明中有提及。但正式的會議決議是“決定開展全民性的義務植樹運動。凡是條件具備的地方,年滿11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除老弱病殘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義務植樹3至5棵,或者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管護和其他綠化任務。”徐斌表示,“義務植樹”是政府會議性質的倡導,不是法律的制定,不具有強制性,屬於鼓勵性的倡導運動,鼓勵公民自發多植樹,但對於不植樹的,也沒有強制要求公民植樹。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宋宏宇律師表示,關於植樹,沒有法律規定,也沒有明確法律責任,“那麼公民就不承擔法律責任。”
雖然不是強制性的,
但這麼美好的春日裏
@濟南的想種樹的小夥伴們,
週末可以來這裏植樹!
濟南市園林和林業綠化系統在
全市設立了23處義務植樹活動點,
為市民參加義務植樹活動提供植樹場所
今年要不要考慮
把以前欠的樹補一下?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