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9日,十屆市委第八輪巡察6個巡察組完成對16個單位的進駐,專項巡察組同時開展專項巡察工作,十屆市委第八輪巡察全面展開。
經市委批准,十屆市委第八輪巡察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一港雙城(城鎮化)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中級法院、市委編辦、市委老幹部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直機關工委、市委黨史研究室、市民宗局、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委保密機要局、路北區公安分局、路南區公安分局、古冶區公安分局、開平區公安分局等16家單位黨組織開展常規巡察、延伸巡察;同時,對治理華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生態環境治理、“去產能”、六個重點領域清理規範等任務落實情況開展專項巡察。
近日,各被巡察單位分別召開巡察工作動員會。會前,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傳達了省委常委、市委書記、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張古江關於巡察工作的講話精神,通報了有關工作安排。會上,市委巡察組組長作了動員講話,通報了巡察任務和總體安排。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主持會議並作表態發言。
市委巡察組將在被巡察單位工作2個半月左右。巡察期間設專門值班電話、聯繫手機、專門郵政信箱、電子郵箱和聯繫信箱。根據巡視工作條例規定,市委巡察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下一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重要崗位領導幹部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關於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方面的舉報和反映。其他不屬於巡察受理範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由被巡察單位和有關部門認真處理。(記者 世偉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