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主持例行記者會,部分內容如下。
彭博社記者:加拿大政府稱,截至5月18日,加方收到5700份來自香港的簽證申請。中方對此有何回應?
趙立堅:我想強調的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社會重回安定,廣大香港居民能在安全環境中更好行使各項合法權利、享受充分的自由,這是國際社會有目共睹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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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反駁澳加英美:妄語詆譭香港國安法
對於澳大利亞、加拿大外長,英國外交大臣和美國國務卿就香港的拘捕行動發表聯合聲明,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10日指出,聲明妄語詆譭香港國安法,明顯是採取雙重標準。
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自香港國安法在香港公佈實施以來,特區政府一直在香港依法和盡責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香港國安法或特區內任何法律,對香港每一個人皆平等適用;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對於某些海外政府官員似乎作出持某種政治理念的人應不受法律制裁的言論,我們感到震驚。”
發言人説,香港對其法治引以為豪。不論嫌疑人的政治背景如何,執法機關都有責任對違法行為採取行動。拘捕行動是根據證據而作出,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和條例行事。
發言人指出,通過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慣例。有指控指香港國安法損害“一國兩制”,但恰恰相反,香港國安法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香港國安法清楚列出所規定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和刑罰。與此同時,香港國安法有特定條文,保障市民在香港基本法及國際有關人權的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下所享有的權利和自由。該法律也體現了無罪推定、一事不再審,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這些特點使香港國安法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相類似的國家安全法律看齊,甚或更佳。其他司法管轄區的高級官員妄語詆譭香港國安法,明顯是採取雙重標準。”發言人説。
發言人表示,自香港國安法落實以來,由2019年6月起困擾香港市民多月的街頭暴力已經大為減少,社會恢復穩定,市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得到保障,罪犯也在香港獨立的司法制度下被繩之以法。對香港的繁榮以及本地和外國企業在香港的商業活動而言,穩定的環境均極為重要。
香港警方1月6日依法拘捕了戴耀廷等53名策劃組織實施所謂“35+”和“攬炒十步曲”、實踐“癱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目標的相關人員。澳大利亞、加拿大外長,英國外交大臣和美國國務卿隨後就此事發表聯合聲明,稱香港國安法被利用作為排除不同政見及反對意見的工具。
責任編輯:鮑一凡_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