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郝勝發被雙開,莫若平被開除黨籍

由 泉亮霞 發佈於 綜合

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郝勝發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郝勝發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郝勝發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配備、使用車輛;紀法意識淡漠,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在煤炭領域投資獲利;私設“小金庫”,對下屬單位私設“小金庫”問題失察失責;與多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律己不嚴,利用職權貪佔公款;不惜損害單位利益,濫用權力損公肥私;在利益誘惑面前,未能堅持底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郝勝發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單位行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郝勝發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莫若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莫若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莫若平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目無黨紀國法,把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配備、使用車輛;拒不執行黨組織的退休決定,瞞報個人有關事項;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對下屬單位私設“小金庫”等問題失察失責;利用職權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程施工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濫權妄為,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覆同意,違規處置國有資產,違規決定濫發獎金津貼;以低於成本價向企業員工銷售住宅樓,套取下屬單位資金髮放效益補貼;在工程項目建設中嚴重不負責任,未經評估出讓探礦權,未嚴格按合同約定主張權利及審核相關費用,給國有資產造成鉅額損失;家庭財產及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不能説明來源。
莫若平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私分國有資產、國有公司人員失職、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莫若平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內容來源:內蒙古紀委監委

責任編輯:李彥萱

審稿主任:劇根宏

值班總編:周素娟

【來源:北方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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