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微信公眾號“新聞坊”消息,2021年1月底,上海67歲的蔡先生在斑馬線上被一輛公交車撞傷,不但沒獲得賠償,還倒賠了公交公司200元。
據瞭解,1月30日下午,蔡先生騎着非機動車,從志丹路北側由北向南橫穿志丹路,想要進入對面的一個小區。當時在人行橫道線上,有一位老人正在過馬路,一輛公交車在路口處停了下來,禮讓老人過馬路。於是蔡先生騎着非機動車,繞到公交車頭前方的人行橫道線附近,試圖穿越志丹路。這時公交車突然啓動,不慎撞倒了蔡先生。
蔡先生稱,事故發生後,公交車司機下車查看了情況,提出當場私了,但蔡先生堅持報警解決。交警到場後對事故進行了責任認定,判定蔡先生負事故全部責任,並讓蔡先生前去驗傷。蔡先生表示,警察説騎助動車如果在人行橫道線上應該要下來推行,不能騎。
蔡先生在前去交警隊處理時,公交公司工作人員稱,公交車因撞擊有所損壞,蔡先生在事故中負全責,因此需要蔡先生進行賠償:因為公交車修理費花掉了1000多元,公交公司方面要求蔡先生承擔這些修車費。經過協商和調解,蔡先生賠了公交公司200元,與公交公司達成了和解。事件發酵後,網友們一片點贊:罰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