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呂銀玲)2月9日,商務部辦公廳印發商務領域促進汽車消費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經驗做法的通知。通知提出,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除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外,不得限制符合在用車排放標準的二手車遷入。落實國家有關文件要求,進一步推動便利二手車異地遷移。
通知提出,各地不出台新的汽車限購規定,穩定城市汽車消費。加快構建城鄉一體化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絡,釋放農村汽車消費潛力。對農村居民購買新能源汽車、微型或輕型貨車(含皮卡)、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給予補貼支持。推廣新能源汽車消費。鼓勵限購地區號牌指標數量配置向新能源汽車傾斜,對無車家庭購置首輛新能源家用汽車給予支持,研究不限購的具體措施。各地可對消費者購置新能源汽車,在充電、通行、停車等使用環節給予綜合性獎勵,推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鞏固新能源汽車市場增長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