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20日訊 今天,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視頻方式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曲阜師範大學原黨委副書記馬善軍受賄一案。
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6年,被告人馬善軍利用擔任中共寧津縣委副書記、寧津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中共平原縣委副書記、平原縣人民政府縣長、平原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或者個人在借款審批、土地出讓、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328萬餘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馬善軍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馬善軍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社會各界羣眾10餘人旁聽了庭審。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時滿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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