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深入推進夏季交通違法專項整治“百日行動”,聚焦各類易致禍交通違法行為,做到見違必糾、糾違必處、處罰必嚴。現將近期查處的交通違法案例進行曝光,請廣大駕駛員引以為戒。
機動車違法案例曝光!01嚴查超員▲2022年8月8日,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民警在泖亭路香閔路發現一輛牌照為蘇FVxxxx的小型汽車,涉嫌超員,經核驗發現該車核載六人,實載八人,屬於超員20%以上未到50%。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對駕駛員姚某記6分、罰款200元。
02嚴查“客載貨”▲2022年8月14日,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民警在車亭公路引水路查驗車牌號為浙JRxxxx的小型客車時,發現車內裝有大量貨物。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對駕駛員錢某記0分、罰款200元。
非機動車違法案例曝光!01駕駛非機動車未佩戴安全頭盔▲2022年8月9日,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民警在香泖路北松公路東約500米處對非機動車駕駛人管某某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處以30元罰款。
▲2022年8月12日,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民警在影維路北松公路處對非機動車駕駛人毛某某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處以30元罰款。
02駕駛非機動車未按要求懸掛專用車牌▲2022年8月7日,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民警在北松公路車亭公路西約5米處對非機動車駕駛員李某某實施從事快遞,外賣等網約配送活動未按規定使用懸掛專用號牌的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50元罰款。
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
·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由公安機關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使用電動自行車從事快遞、外賣等網約配送活動,應當懸掛專用號牌,未按規定使用懸掛專用號牌的電動自行車的,由公安機關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小編:王心雨
審核:吳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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