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延長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期限的通告

關於延長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期限的通告

為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徵繳工作,根據揭陽市醫療保障局、財政局、税務局《關於延長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期限的通知》,現將我市延長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期限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延長時間

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期限延長至2022年1月25日,逾期不再補繳。

二、醫保待遇

居民完成2022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繳費後,待遇享受期為2022年全年。完成繳費參保後,參保人在市內定點醫院住院並已自費結算出院的,必須回原住院醫院進行醫保結算並報銷待遇。

三、其他要求

延長繳費期間,繳費人需到當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重新推送個人基本信息和應徵數據後再繳費。

特此通告

普寧市醫療保障局

普寧市財政局

國家税務總局普寧市税務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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