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院會30日通過“會計法”條文修正草案,為陳水扁公務機要費除罪,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大言不慚稱,公務機要費、特別費都是歷史共業,也都是“轉型正義”的一環,陳水扁再也不是任何政治提款機,國民黨應該走出“逢扁必反”的時代,也不必再像今天如此大費周章的抗爭。
陳水扁日前公佈公務機要費金流,“立法院”30日通過“會計法”條文修正草案,明定2006年12月31日以前各機關支用的公務機要計劃費、特別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則不罰。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在會後召開記者會,與會者包括柯建銘、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蔡易餘、陳亭妃、郭國文等人。柯建銘稱,對於今天早上國民黨“立委”的不理性行為,民進黨團表示高度遺憾、予以譴責。他接着大言不慚説,公務機要費、特別費都是歷史共業,也都是“轉型正義”的一環,在預算書上的科目都是完全一樣,請國民黨先把歷史緣由看清楚。
柯建銘還無恥地説,請國民黨走出過去的思維模式,陳水扁再也不是任何政治提款機,國民黨應該走出“逢扁必反”的時代,這是一個社會的進步,在正當性絕對十足,國民黨不必再用這個消費,也不必像今天早上,如此大費周章的抗爭,這是他們過去維持一貫的思維。
另據報道,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機要費除罪化,陳水扁今天稱,讓他入獄的兩個案子,蓬萊島案平反等了38年;公務機要費案除罪等了16年。
公開資料顯示,1985年1月,雜誌社發行人黃天福,社長陳水扁及總編輯李逸洋初審被判1年有期徒刑,並賠款200萬元新台幣。之後改判8個月徒刑,3人入獄服刑。“促轉會”日前公佈新一波平反名單,撤銷14件不法案件,其中就包括蓬萊島雜誌案。(薛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