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萬的皮草花1220去染色,被店家押給別人,店家:這衣服300都不值
現在很多人都會把名貴的衣物送到專門的皮革保養店改款、保養等。由於衣物本身價值不菲,如果商家沒有操作得當,造成衣物損壞或丟失,便會引發消費糾紛。最近,鄭州一位馬女士稱,她在東北花2萬多買了一件水貂大衣,拿到當地的保養店去改款,沒想到取衣服時,老闆卻稱找不到了,之後屢次推脱,不願正面回應衣服的去處。
馬女士稱,自己花2萬多買了一件水貂大衣,想改成黑色款式,在網上搜到一家能提供改款服務的店鋪,便將大衣送到他家。老闆收取了1220的改款費用,並約定三個月後可以前來取衣服。到了約定時間,馬女士上門取衣服,老闆卻稱,衣服找不到了。馬女士要求老闆必須找到,“他説我給你找,肯定給你找”。然而,老闆承諾之後仍一拖再拖,直到現在衣服還不見蹤影。
馬女士稱,老闆非但不願意賠償,反而態度惡劣,稱這件衣服300塊錢都不值。馬女士十分氣憤,“2萬多的衣服,你敢説我300塊不值,那你怎麼敢收我一千多的染色費呢?這不是很矛盾嗎?”馬女士稱,衣服本來是打算冬天穿的,但老闆推到現在。她要求店方賠償,老闆卻稱馬女士的大衣是件舊衣服,賠償的話也是賠一件舊衣服。馬女士對店方的態度和解決方式感到不滿,怒將此事曝光給媒體。
記者陪同馬女士來到該店。馬女士指着店內懸掛的一件白色衣服稱,老闆曾跟她説過,“如果這件衣服沒有人來領的話,就把這件衣服給我。隨便拿一件衣服就給我,那是我的衣服嗎?“老闆見記者上門,伸手擋住鏡頭,拒絕採訪。馬女士不滿,提出:“東西送到你這兒,不管咋丟了,你得給我解決。”但店老闆始終一言不發,最後索性將臉伸到鏡頭前處説:“你拍吧,拍吧。”但就是不給任何解釋。
馬女士懷疑老闆可能將自己的衣服賣給別人了,他認為老闆既然提出將其他顧客的衣服賠給自己,就有可能之前已經把自己的衣服拿給了別人,“你説丟就丟了嗎?誰知道你是賣了還是弄哪兒了?”記者認為,老闆沒有權利將其他顧客的衣服賠給馬女士。要求老闆拿出解決問題的方案,但對方始終沉默不語,最後索性背對着鏡頭。
無奈之下記者聯繫了工商部門,工作人員趕到現場,要求老闆拿着身份證到工商局接受調查,看該店鋪的營業執照是否處於有效期內。此外,給屋裏給衣服進行高級護理需要有相關證件,該店鋪是否具備相關證件,也需要核查。工作人員還稱,該店並不是第一次被投訴,“去年、前年每年都有顧客投訴他”。監管部門表示會嚴查此事,依法處理。
幾天後,馬女士聯繫到記者稱,大衣已經找到,原來是老闆將她的衣服賠給另一名顧客王女士。她稱,王女士想將大款的衣,改成修身款,結果老闆給改成了馬甲無法穿上,王女士帶着人找上門來,老闆便拿着馬女士的衣服抵押給了對方。馬女士稱,她聯繫上了王女士,手裏有對方給自己發的衣服照片及老闆抵押的字據。
記者再次陪同馬女士來到該店鋪索要説法。馬女士一見老闆就氣憤的質問對方:“你説我衣服300塊都不值,為什麼就抵押給了別人,一句話不説?你有啥權利拿我的衣服去做交易?”老闆依然沒有回應,王女士語氣堅決的表示,如果今天沒將問題解決,老闆別想走。接着王女士拿出一張照片,上面有老闆親筆簽字的抵押字據。
老闆終於發話稱,馬女士的衣服並不是拿去作抵押,而是作為保證金先放到顧客那裏。王女士質問:“你怎麼不拿別人的衣服當保證金?”老闆答:“拿錯了。”記者提出,並不是拿錯的問題,未經過消費者允許,不應該私自將他人衣服當成保證金,拿給其他顧客。
老闆承認是自己的失誤,“衣服在我店裏沒有了,我肯定要承擔這個責任”。最終老闆向馬女士道歉,並提出賠償4000塊。馬女士表示不想要錢,只想要回自己的衣服,老闆又提出,會聯繫之前的顧客,十天之內將馬女士的衣服要回來。雙方暫時達成一致意見。
消費者願意將價值不菲的衣物送到店家進行改款或保養,很大一部分是出於對店家的信任。但該起糾紛中的店家,並未妥善對待這份信任,反而隨意處置顧客的私人衣物,出現問題後又採取逃避態度,企圖矇混過關。這種無賴行徑,令人惱火。
讓人感到奇怪的是,為何年年收到顧客投訴,這家店還能安然無恙的繼續運營呢?希望有關部門可以加強監管,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另外小編也想提醒大家,將衣物送到外面保養或修改時,一定要選擇具備相關營業資質及證件的店鋪,同時保存好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