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家税務總局令第106號
--關於廢止《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税收規定》等3部規章的決定
《關於廢止<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税收規定>等3部規章的決定》已經財政部、海關總署、税務總局審議通過,現予公佈。
財政部部長 :劉 昆
海關總署署長:倪嶽峯
税務總局局長:王 軍
2021年4月13日
關於廢止《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税收規定》等3部規章的決定
為了適應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需要,做好有關制度調整後的銜接工作,決定對以下3部規章予以廢止:
1.《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税收規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税務總局令第45號)。
2.《關於修改<科技開發用品免徵進口税收暫行規定>和<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税收規定>的決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税務總局令第63號)。
3.《關於修改<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税收規定>的決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税務總局令第93號)。
本決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