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13日電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開展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工作規定(試行)》印發實施,該《規定》明確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開展責任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的職責定位,致力於提升責任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的規範化、法治化水平。
《規定》強調,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開展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失責必問,違紀違法必究;堅持執紀執法貫通,有效銜接司法;堅持實事求是,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規。
《規定》明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負責對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涉及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開展審查調查;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以及監察對象依紀依法作出黨紀政務處分決定或者提出處理處置建議;對涉嫌職務犯罪的,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對地方黨委和政府、各級職能部門、相關單位及領導人員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以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不力,履行管理、監督職責不力等情況進行問責;對參與事故調查的有關單位及人員依規依法履行職責、秉公用權等情況進行監督;對責任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向有關黨組織、單位提出紀律檢查建議或者監察建議,督促完善制度,提高治理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