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波:從戰略和全局高度加強國家安全教育
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
從戰略和全局高度加強國家安全教育
謝波
黨的二十大報告在國家安全專章中強調“全面加強國家安全教育”“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和素養,築牢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同時在“實施科教興國戰略”部分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這些重要論述清楚表明,新時代新徵程上國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只有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深入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才能夯實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教育發展之基,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一、深刻認識國家安全教育的重大時代意義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當前,中國國家安全形勢嚴峻複雜,外部壓力前所未有,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交織疊加,“黑天鵝”“灰犀牛”事件隨時可能發生。隨着國家安全內涵外延、時空領域、內外因素髮生深刻變化,中國已經邁入“大安全”時代,只有開展廣泛而深入的國家安全教育,才能增強廣大幹部羣眾國家安全意識,把總體國家安全觀內化於心、外化於行。
國家安全教育是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時代之需。作為我們黨歷史上第一個被確立為國家安全工作指導思想的重大戰略思想,總體國家安全觀是馬克思主義國家安全理論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時代國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必須深刻領會、長期堅持。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必須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把維護國家安全貫穿黨和國家工作各方面全過程,確保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而要使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取得實效,則必須把國家安全教育作為黨和國家一項長期性、戰略性、基礎性工程,充分發揮國家安全教育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中的主陣地作用,並隨着總體國家安全觀戰略思想體系的不斷豐富發展,與時俱進優化完善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體制機制和路徑。
國家安全教育是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和素養的根本之舉。針對“國家安全意識”,中國特色國家安全話語體系中多有相關表述。除黨的二十大報告論述外,2014年,中央政治局進行第十四次集體學習,習近平強調“要加強對人民羣眾的國家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意識”;2016年,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加強國家安全工作的意見》,強調“必須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國家安全意識”;2017年,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加強國家安全教育,增強全黨全國人民國家安全意識”;2018年,習近平在十九屆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強調,要切實做好“增強國家安全意識等方面工作”等。通過這些重要論述可以看到,“國家安全意識”常與“國家安全教育”連在一起,國家安全教育無疑構成實現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和素養目標、增強人民羣眾對國家安全認同與支持的重要方式之一。
國家安全教育是增強國家安全普及宣傳效果的必然之策。長期以來,不少人都覺得國家安全事不關己,離自己非常遙遠,即便談及國家安全,也往往將其與反奸防諜、軍事安全、國土安全、維穩處突等方面聯繫起來。事實上,新時代的國家安全概念發生了深刻變化,國家安全已經成為一個複雜開放的“巨系統”,其既包括政治、軍事、國土等傳統安全領域,又涵蓋了經濟、文化、社會、科技、網絡、生態、資源、核、海外利益,以及太空、深海、極地、生物、人工智能、數據等諸多非傳統安全領域。對國家安全的認識,早已不囿於傳統的“小安全”,而是必須在系統思維下樹立“大安全”理念,構建“大安全”格局。當然,準確認識國家安全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通過推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常態化和全覆蓋,向社會公眾廣為傳播國家安全知識,不斷增強國家安全普及宣傳實效,夯實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基層基礎。
二、切實推進國家安全教育走深走實走細
新時代新徵程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不僅要在戰略謀劃、頂層設計、制度建設、機制健全等方面發力,也要通過全面加強國家安全教育,推動國家安全工作深入基層、深入羣眾、深入學生。只有聚焦全面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着眼特點、把握重點,分類分層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才能做到精準施教、提質增效,不斷推進新時代國家安全教育往深處走、往實處去、往細處落。
一是用好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加強國家安全“社會教育”。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國家安全法》,將每年4月15日確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這充分顯示出對國家安全社會教育的高度重視。2016年,習近平在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之際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以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契機,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全面實施國家安全法,深入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切實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黨的二十大報告以戰略思維佈局國家安全,進一步彰顯出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強調“國家安全是民族復興的根基,社會穩定是國家強盛的前提”。國家安全不僅事關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等國家重大利益,也關乎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國家安全無小事,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要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作為核心內容,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動員全黨全社會形成合力,匯聚起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力量。
二是建設好國家安全通識課程,做實國家安全“基礎教育”。所謂“基礎教育”,是指面向學校學生的國家安全通識教育,目的在於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提升學生國家安全意識和維護國家安全能力,強化責任擔當,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總體國家安全觀,2018年教育部印發《關於加強大中小學國家安全教育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各地學校結合教育系統實際,做好大中小學國家安全教育工作,使廣大學生牢固樹立國家安全意識。2020年,教育部又發佈《大中小學國家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就指導大中小學系統、規範、科學地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出具體要求,並梳理出各學段國家安全教育知識要點。教育高質量發展關鍵在課程,對於國家安全基礎教育要從教學內容、教材研發、教學方法、教學資源、師資隊伍、教學評價等方面着力,推動國家安全通識課程高質量建設,使學生深入理解和準確把握總體國家安全觀,增強自覺維護國家安全意識。同時,通過專題教育、融入各學科專業教育教學、發揮校園文化作用、充分利用社會資源等多種途徑,把國家安全教育融入教育教學各層面、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不斷增強育人實效。
三是推進國家安全學學科建設,抓好國家安全“專業教育”。開創新時代國家安全現代化新局面,貴在得人。隨着總體國家安全觀提出和豐富發展,以及國家對高層次國家安全人才的迫切需求,國家安全學學科建設條件日臻成熟。2018年,《實施意見》把“推動國家安全學學科建設”作為一項重點任務,提出設立國家安全學一級學科,依託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現有相關學科專業開展國家安全專業人才培養;同年,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共同發佈《關於高等學校加快“雙一流”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加強國家戰略、國家安全、國際組織等相關急需學科專業人才的培養”。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加強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建設,健全國家安全人才體系。2020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決定設置“交叉學科”門類,“國家安全學”成為門類下設的一級學科。這些無疑為國家安全專業教育提供了堅實的政策保障,要在總體國家安全觀指引下,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國家安全人才培養體系,以及國家安全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着力推進國家安全學學科建設,為維護國家安全提供強大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
三、不斷強化國家安全教育的政策制度保障
全面加強國家安全教育需要從政策制度、經費投入、師資隊伍等多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其中尤以政策制度保障最為重要。隨着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總體格局基本形成,法治無疑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穩定、最可靠的保障,只有及時把穩定成熟的政策轉化為法律,才能更好發揮法治在國家安全教育中“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一是落實國家安全政策制度規定。國家安全是一個戰略問題,國家安全教育在國家安全戰略中多有呈現。2015年,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國家安全戰略綱要》,會議強調“要加強國家安全意識教育”;2021年,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國家安全戰略(2021—2025年)》,會議再次強調加強國家安全意識教育。對於國家安全教育的重視,同樣體現在國家安全法律中,如“教育”一詞在《國家安全法》中出現了6次,法律明確規定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通過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生物安全法》規定,科研院校、醫療機構等企事業單位應當將生物安全法律法規和生物安全知識納入教育培訓內容,加強學生、從業人員生物安全意識和倫理意識的培養。毫無疑問,法律規定充分體現了戰略要求,只有不折不扣將戰略落實到位、把制度執行到位,才能從全面性、系統性、整體性意義上實現“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和素養”的國家安全教育目標。
二是完善國家安全教育法律制度。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中國國家安全立法進展顯著,基本形成了與中國戰略安全環境相適應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在這一法律制度體系中,以國家安全法為統領、重點單行法為支撐,國家安全“基本法”與“單行法”並立,為維護國家安全提供了制度性保障。但是,在國家安全教育領域,除《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網絡安全法》《生物安全法》《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法律中有一些原則性的零散規定,以及《國防教育法》就普及和加強國防教育作出專門規定外,目前中國還沒有獨立完整的國家安全教育法。國家安全教育法無疑是中國特色國家安全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吸收借鑑國外相關立法經驗,按照“大安全”理念要求,整合細化國家安全教育法律規範,加快制定國家安全教育專門性法律制度,以更好保障國家安全教育全面推進。
三是構建國家安全教育法治體系。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到2035年實現“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全面加強”的總體目標。國家安全教育法治體系既是國家安全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國家安全法治體系的應有之義,其既包括科學立法,也包括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核心要義之一即“堅持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堅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加強法治思維,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國家安全制度體系”。這一重要論述與作為全面依法治國“總抓手”的“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高度契合、一脈相通,也充分説明包括國家安全教育在內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注重系統性、規範性、協同性,在形成完備的國家安全教育法律規範體系基礎上,同步構建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確保始終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加強國家安全教育。
(本文系2022年重慶市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重點項目〔編號:222059〕階段性成果)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學國家安全學院副教授、總體國家安全觀研究院研究員,法學博士)